证券代码:601928 证券简称:凤凰传媒 公告编号:2025-021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5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章朝阳先生召集,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为凤凰集团财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凤凰新云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凤凰传媒关于为凤凰集团财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凤凰新云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5-022)。
2、《关于为中国银行对全资子公司凤凰教育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凤凰传媒关于为中国银行对全资子公司凤凰教育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5-023)。
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核通过。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凤凰传媒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25-024)。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五日
证券代码:601928 证券简称:凤凰传媒 编号:2025-022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凤凰集团财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凤凰新云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与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凤凰新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为4,800万元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合人民币7,9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41%。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2024年7月,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传媒”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凤凰新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新云”)由于经营需要拟向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集团财务公司”)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根据出资比例为该授信提供不超过4,800万元担保,担保事项经2024年7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授信将于近期到期,凤凰新云拟继续向凤凰集团财务公司申请5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凤凰传媒拟按照持股比例为该借款提供担保,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不超过4800万元。
(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凤凰集团财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凤凰新云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4,800万元。
二、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一)注册信息
公司名称:江苏凤凰新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3月26日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晨岷
住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泰路汇智科技园B3栋10楼1006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数据处理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通信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东及出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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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凤凰新云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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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一)保证范围:
凤凰新云借款合同项下本金人民币4,800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等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及款项。
(二)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责任的履行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1、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期限届满”包括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债权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的约定宣布主合同项下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
2、债务人、保证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3、债务人、保证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4、保证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
5、其他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情形。
(四)保证期间
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发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凤凰新云主要业务为运营凤凰新港数据中心项目,本次授信担保事项可满足凤凰新云生产经营需要。凤凰新云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凤凰传媒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21)。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约合人民币7,910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五日
证券代码:601928 证券简称:凤凰传媒 编号:2025-023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中国银行对凤凰教育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为2,000万美元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合人民币7,9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41%。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教育”)系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传媒”或“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根据凤凰传媒2024年8月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中国银行对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2,000万美元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凤凰国际出版公司(以下简称“PIP公司”)日常经营周转,凤凰传媒为凤凰教育2,000万美元的流动资金授信提供了担保,期限1年。
上述2,000万美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和担保已到期。目前PIP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根据与PIP公司运营相关的流动资金需要,经凤凰传媒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拟继续为中国银行对凤凰教育的2,000万美元授信提供担保,期限为1年,与中国银行继续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2024年经凤凰传媒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PIP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授信额度1100万美元,授信和担保期限均为3年。PIP公司承诺如使用授信,前述两笔授信使用额合计不超过2000万美元。
二、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一)注册信息
公司名称: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9月23日
注册资本:29,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樊明
经营范围:出版学校和业余教育的教材、教学参考书;教育科学理论、学术著作;出版物批发零售及网络发行。图书、期刊、电子读物出版咨询,国内贸易 ;网页设计与安装,视频制作,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服务、系统集成、数字化资源服务,设计、制作,发布国内杂志广告,道路货物运输。
(二)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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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2,000万美元。
2、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二)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责任的发生
1、如果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正常还款日或提前还款日未按约定向债权人进行清偿,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前款所指的正常还款日为主合同中所约定的本金偿还日、利息支付日或债务人依据该等合同约定应向债权人支付任何款项的日期。前款所指的提前还款日为债务人提出的经债权人同意的提前还款日以及债权人依据合同等约定向债务人要求提前收回债权本息及/或其他任何款项的日期。
3、主债务在本合同之外同时存在其他物的担保或保证的,不影响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及其行使,债权人有权决定各担保权利的行使顺序,保证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不得以存在其他担保及行使顺序等抗辩债权人。
(四)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PIP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一定季节性,在为圣诞节假期备货阶段有可能需要向银行贷款,次年年初资金回笼后归还。本次担保事项为了满足PIP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凤凰传媒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21)。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约合人民币7,910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五日
证券代码:601928 股票简称:凤凰传媒 公告编号:2025-024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孙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孙敏先生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孙敏先生个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五日
孙敏先生简历如下:男,1971年10月出生,江苏无锡人。曾任江苏省出版物审读中心副主任、江苏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出版管理处副处长;2017年4月起先后任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出版管理处处长、江苏省委宣传部出版处处长; 2022年9月起任江苏省委宣传部出版处(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办公室、全民阅读处)处长、一级调研员;2025年5月起任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江苏省委党校研究生,法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