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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5年08月23日 05:12

公司代码:603682 公司简称:锦和商管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72,5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975,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将形成议案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82 证券简称:锦和商管 公告编号:2025- 038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25年8月1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5 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董事 8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郁敏珺女士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 30日,公司总股本472,5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975,000.00 元(含税)。如在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公告披露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5 年9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82 证券简称:锦和商管 公告编号:2025-039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0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 68 号锦和中心 18 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0日

至2025年9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日、2025年8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便利化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此次股东会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发送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原件、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

3、股东也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登记手续遵照前款规定。

(一)登记时间:

2025 年9 月 8 日 9:00-17:30

2025 年 9月 9 日 9:00-17:3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 68 号锦和中心 18 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会议联系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2399283

电子邮箱:dongban@jinhe.sh.cn

联系传真:021-52385827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登记手续规定文件,验证入场。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等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682 证券简称:锦和商管 公告编号:2025-040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

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452,398.13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28,759,825.62元。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全体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72,5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975,000.00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本方案形成的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现状、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外部市场环境、股东回报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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