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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5年08月28日 17:12

公司代码:605277 公司简称:新亚电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5一038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2025年8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战兵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利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5一039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2025年8月27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5一041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允性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此类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王利辛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近日公司自查发现其配偶杨旭迎先生自2024年5月起担任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城科技”)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珠城科技构成关联关系。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事项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王利辛回避表决,其余委员经审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所发生,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内容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此项关联交易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联独立董事王利辛回避表决,以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必要、正常、合法的商业经济行为,交易遵循自愿公允原则,交易定价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和情形,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公司对2024年12月向珠城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电线电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765.97万元进行确认,同时增加与珠城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在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9,500万元,其中2025年1-6月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3,605.57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估金额大于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关系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王利辛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近日公司自查发现其配偶杨旭迎先生自2024年5月起担任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城科技”)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珠城科技构成关联方。

(二)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1280)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张建春

注册资本:13,678.014万元

住所: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五路201号

经营范围:光电连接器、家电连接器、汽车连接器、柔性线路板、柔性扁平排线、电子元器件及精密组件、精密模具、电线、线束及线束生产设备研发、制造、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技术服务;专业信息及技术咨询、专业技术服务、专业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珠城科技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主要是电线电缆产品的销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珠城科技系公司长期稳定的客户,公司向其销售电线电缆产品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以上关联交易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具有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2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5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北白象镇赖宅智能产业园区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5日

至2025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他指定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将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9月12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6:00(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赖宅智能产业园区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四)、股东可采用邮件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邮件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邮件或信函上注明联系方式。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HUANG JUAN(黄娟)、陈静

电话:0577一62866852

传真:0577一62865999

3、联系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赖宅智能产业园区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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