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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5年08月28日 15:08

公司代码:603681 公司简称:永冠新材

转债简称: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4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8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五)会议由董事长吕新民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6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并更名为《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并更名为《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并更名为《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并更名为《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了《关于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及高管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9 票回避。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修订《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更名为《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修订《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并更名为《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并更名为《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外汇衍生品(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5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8月16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五)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鲁世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66)。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6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53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7,000万元,每张面值100元,共计77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期限6年。扣除含税承销费用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76,576.00万元。该款项由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朱家角支行(账号为:436483112270)。

总计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保荐费、承销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外部费用697.5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6,302.4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2年8月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6194号)。

2、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5,504.05万元,置换并支付发行费用697.5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入165.61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0.1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38,7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2,263.93万元。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9,736.0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存款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投资收益1,209.56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0.17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6,8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5,637.23万元。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5,971.99万元(包括项目终止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34.5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存款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投资收益566.56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0.4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25,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031.31万元。

2025年1-6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8,969.7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存款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投资收益204.25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0.48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4,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265.35万元。江西连冠功能性胶膜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已于2025年3月结项,截至2025年6月30日,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就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监管,2022年7月18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朱家角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江西连冠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乡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江西永冠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2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永22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于全资子公司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振冠”)的“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振冠项目”)。本次变更部分“永22转债”的募集资金用途后,公司将注销“江西永冠智能化立体仓储建设项目”和“全球化营销渠道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终止相应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按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在江西振冠开设新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同时会同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截止2024年5月14日,江西振冠已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前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1、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已于2025年4月注销“江西连冠功能性胶膜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1000002615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乡恒安支行(1511016719200023097)。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5年半年度《2022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其他异常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8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012.65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保荐机构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16日出具《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6321号)。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2024年5月31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上述议案。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202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上述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2025年半年度,公司收到现金管理收益金额为199.37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余额为4,000.00万元。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5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1)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实施用地所有权变更的议案》,同意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西连冠功能性胶膜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的实施用地所有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西连冠功能性胶膜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重点发展车用胶粘新材料、消费电子胶粘材料、功能性保护膜、OCA光学胶膜等功能性胶膜材料。本项目原计划由江西连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租赁江西永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作为实施地。为更好、更快地推进本项目,江西永冠拟将使用的房地(面积为44,606.89平方米)以及其拥有的车间、仓库、门卫室建筑面积合计21,244.32平方米,转让给江西连冠用于本项目的建设。本项目属于高端新材料领域,为进一步便于江西连冠募投项目的实施,合理利用厂区布局,优化上市公司旗下子公司的资源配置,公司决定变更江西连冠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用地的所有权。(公告编号:2022-076)。

(2)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2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永22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变更全资子公司江西连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江西连冠功能性胶膜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募集资金中的10,000.00万元用于全资子公司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振冠”)的“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振冠项目”);拟终止“江西永冠智能化立体仓储建设项目”、“全球化营销渠道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将该两个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振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2024年2月28日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22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同时,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同意本次变更。

2021年1月25日、2021年3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投资兴建环保可降解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8.855亿元在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兴建“环保可降解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合同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鉴于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将上述项目进行了部分调整,项目名称变更为“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调整为10.40亿元,较原投资金额8.855亿元增加了1.545亿元,主要系公司结合市场形势的变化和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对项目总投资适当予以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项目金额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3)2024年10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同意“永22转债”可转债募投项目“江西连冠功能性胶膜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4年10月延长至2025年3月。上述延期事项不涉及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

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计划基于当时市场环境和中长期发展战略的充分可行性论证,实际建设进度受行业发展趋势、市场客户需求,以及供应商交付速度、设备安装调试等外部因素不同程度影响。目前“江西连冠功能性胶膜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的基础设施已经基本完成建设、安装,部分开始试生产,但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为确保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根据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并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基于审慎性原则,拟将本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3月。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1

2022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6月

编制单位: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302.47万元。各项发行费用均在“补充流动资金”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中扣除。

[注2]2024年上半年因公司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后投资总额由76,302.47万元变更为77,212.71 万元,主要系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致。

[注3]2024年上半年因公司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终止“江西永冠智能化立体仓储建设项目”和“全球化营销渠道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注销账户余额34.52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投入进度超过100%。

[注4]上表中部分合计数或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6]“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7]“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8]公司已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调减“江西连冠功能性胶膜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额,并终止“江西永冠智能化立体仓储建设项目”、“全球化营销渠道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新增““江西振冠环保可降解新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

[注9] 报告期内公司结项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存在差额756.51万元,主要系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致。

[注10]“江西连冠功能性胶膜材料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因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4年10月延期至2025年3月,项目产生的效益也相应往后递延;同时,受行业竞争加剧、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导致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暂时不及预期。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1-6月

编制单位: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或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7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下简称“《过渡期安排》”)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相关条款,具体如下:

一、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基本情况

(一)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基本情况

变更前: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橡胶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橡胶制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纸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变更后: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橡胶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橡胶制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纸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基本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的“永22转债(113653)” 自2023年2月3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截至2023年3月31日,累计已有人民币17,000元“永22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累计转股数量739股,公司总股本由191,129,871股增加至191,130,610股,注册资本由191,129,871元增加至191,130,610元。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累计已有人民币3,000元“永22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累计转股数量131股,公司总股本由191,130,610股增加至191,130,741股,注册资本由191,130,610元增加至191,130,741元。

自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已有人民币6,000元“永22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累计转股数量264股,公司总股本由191,130,741股增加至191,131,005股,注册资本由191,130,741元增加至191,131,005元。

二、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过渡期安排》《章程指引》以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作出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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