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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5年08月29日 13:06

公司代码:600490 公司简称:鹏欣资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5-027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星期三)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有效表决票5票,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王健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形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年1-6月)》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年1-6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孙公司销售产品预收款项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全资孙公司鹏欣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向下游客户 Taihan Cable & Solution, Ltd. 销售产品预收款项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美元,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契据签署盖章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5-028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星期三)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闫银柱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形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后,对公司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监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年1-6月)》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年1-6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监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5-029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年1-6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时间

1、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758号《关于核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姜照柏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通过向姜照柏和姜雷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265,693股及支付400,000,000.00元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宁波天弘益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天弘”)合计100%股权,进而间接取得CAPM的控制权,CAPM的核心资产为南非奥尼金矿矿业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宁波天弘100%股权,宁波天弘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行为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环验字(2018)230003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4月22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7,334,524.00股作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5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89.16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4,18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5,819,989.16元。上述A股普通股非公开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并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9)第304005号验资报告。

(二)2025年1-6月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A股普通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收入累计共计人民币290,656.71元,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获取收益0.00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2025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95,382.33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99,866,089.35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31,149,057.02元(含利息),汇率变动影响为424,559.52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0.00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理财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分级审批、决策后,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1、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9年,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2019年5月,本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鹏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矿投”)、全资孙公司鹏欣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国际”)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桥开发区支行(100124272930075328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630902139、630902632、NRA055236)开设了4个A股普通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与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年7月28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鹏欣矿投开设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8210188000148032),鹏欣国际开设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NRA18211488000009396)。同时将鹏欣矿投开设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630902632),鹏欣国际开设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NRA055236)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注销鹏欣国际、鹏欣矿投开设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鹏欣国际、鹏欣矿投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安排人员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的具体事宜,及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上述新设账户仅用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存储和使用,非经法定程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13日及10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相关中介费用”结项。同时,将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3,114.9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本次投资项目“支付相关中介费用”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114.91万元已经转入公司正常流动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2022年11月23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桥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001242729300753284)的销户手续。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非奥尼金矿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办理完毕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账号:630902139)、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账号:18210188000148032、NRA18211488000009396)的销户手续。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注: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1年7月5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19,000,000.00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年9月6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 19,000,000.00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年10月22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13,000,000.00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4月20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 49,000,000.00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独立财务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人民币0.00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0.00万元。

三、2025年1-6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公司2025年1-6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请详见附表1: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1-6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13日及10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相关中介费用”结项。同时,将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3,114.9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公司2025年1-6月未发生变更2018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附件

附表1: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1-6月)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中,募投项目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该项目所对应募集资金的利息。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5-030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鹏欣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将为全资孙公司鹏欣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向下游客户Taihan Cable & Solution, Ltd.销售产品预收款项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美元。(大写壹仟万美元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鹏欣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美元(不包含本次发生的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资源”或“公司”)的全资孙公司鹏欣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国际”或“卖方”)拟与下游客户Taihan Cable & Solution, Ltd. (以下简称“泰韩电缆”或“买方”)签订《买卖协议》,泰韩电缆拟从鹏欣国际购买阴极铜,并向鹏欣国际预付1,000万美元。根据买卖协议的条款,作为提供预付款的先决条件,鹏欣资源需为鹏欣国际出具付款承诺书契据,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美元。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孙公司销售产品预收款项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鹏欣国际向下游客户泰韩电缆销售产品预收款项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美元,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契据签署盖章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鹏欣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中国香港

注册资本:20290万港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贸易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鉴于买方同意向卖方支付预付款,若买卖协议项下的卖方未能根据合同条款在相关到期日向买方支付任何到期应付金额(该等金额以下简称“欠款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全额偿付任何预付款,则在买方据此提出任何主张(每项主张简称“买方主张”)时,公司(保证人)不可撤销、无条件且绝对地承诺,在收到买方首次书面要求后,不进行任何抵销、扣除、反索赔或任何性质的扣减,按照买方书面指示通过电汇方式向买方支付预付款的任何未结清余额的全额。

2、本承诺书涵盖根据上述条款应付给买方的所有欠款金额,公司在本承诺项下所有主张中的累计最大责任不超过10,000,000美元(一千万美元)。

3、应在收到买方授权代表签署的书面要求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付款,该书面要求需说明卖方未能退还预付款。除该书面要求外,无需提供其他证据或支持性文件。

4、本契据构成保证人的一项主要、独立、自主且不可撤销的付款义务。此项义务独立于以下内容且不受其影响:合同的有效性、可执行性或终止;或买方与卖方之间的任何纠纷。

5、本契据以及由其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包括其存在、效力或终止,以及任何非合同性争议或索赔,均受香港法律管辖并据其解释。

6、由本契据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纠纷或索赔,应根据提交仲裁通知时有效的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管理的仲裁规则,由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管理的仲裁作最终解决:仲裁地:香港;语言:英语;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他地方的法院执行。

7、本契据是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已根据公司的章程文件及所有适用法律法规正式授权、签署和交付。本付款承诺书以契据形式签署,旨在作为契据生效并已交付。

8、本保证文书自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3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被担保人鹏欣国际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营和管理情况,并对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孙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处于风险可控的范围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审批程序合法,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鹏欣国际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8月27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全部系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人民币142,216,000.00元(不含本次担保),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美元2,000万元(2025年8月27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7.1108)。

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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