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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万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12日 16:00

证券代码:002700证券简称:万憬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7

新疆万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2 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召开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兰干街道海江社区英阿瓦提路 2号商业楼B座D22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钟志刚先生。

6.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4人,代表股份103,324,4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8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02,619,3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0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1人,代表股份705,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1人,代表股份705,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1人,代表股份705,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5%。

7. 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8. 公司董事通过现场以及通讯参会的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过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方式,对以下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126,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82%;反对17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0%;弃权2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905%;反对17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603%;弃权2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92%。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00 《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钟志刚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2,734,165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4,817股。

表决结果:钟志刚先生累积投票得赞成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钟志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宋应龙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2,621,367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19股。

表决结果:宋应龙先生累积投票得赞成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宋应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 选举虎晓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2,621,17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22股。

表决结果:虎晓伟先生累积投票得赞成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虎晓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0 《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选举龚巧莉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2,622,369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021股。

表决结果:龚巧莉女士累积投票得赞成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龚巧莉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 选举蔺怀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02,711,171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1,823股。

表决结果:蔺怀华先生累积投票得赞成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蔺怀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共5人,其中非独立董事3人(钟志刚先生、宋应龙先生、虎晓伟先生),独立董事2人(龚巧莉女士、蔺怀华先生),董事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组成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以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简历详见2025年8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韦微、刘欣

3.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万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万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002700证券简称:万憬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8

新疆万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万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16:00时在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兰干街道海江社区英阿瓦提路2号商业楼B座D22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6人,实际参会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钟志刚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钟志刚先生回避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选举钟志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二)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合规管理委员会六个专门委员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召集人)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钟志刚、宋应龙、蔺怀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由钟志刚任战略委员会主任。

(2)审计委员会由龚巧莉、蔺怀华、虎晓伟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由独立董事龚巧莉任审计委员会主任。

(3)提名委员会由蔺怀华、龚巧莉、钟志刚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由独立董事蔺怀华任提名委员会主任。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龚巧莉、蔺怀华、宋应龙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由独立董事龚巧莉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5)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宋应龙、钟志刚、虎晓伟三名董事及公司高管彭旭组成,其中宋应龙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

(6)合规管理委员会由钟志刚、蔺怀华、宋应龙、虎晓伟、彭旭、张玮、陈明月组成,其中钟志刚任合规管理委员会主任。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三)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全体董事逐项表决,同意聘任以下高级管理人员:

1. 聘任宋应龙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宋应龙先生回避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2. 聘任虎晓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虎晓伟先生回避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3. 聘任彭旭先生为公司安全总监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4. 聘任徐新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5. 聘任谢永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6. 聘任宋应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宋应龙先生回避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与会董事同意聘任宋应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宋应龙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有关资料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宋应龙先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新疆阿克苏市兰干街道海江社区英阿瓦提路2号

联系电话:0997-2530396 传真:0997-2530396

邮政编码:843000 电子邮箱:songyl@hytrq.com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钟志刚先生、宋应龙先生、虎晓伟先生的简历详见2025年8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彭旭先生、徐新华先生、谢永先生的简历附后。

(四)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有关规定,同意聘任翟新超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附后)

翟新超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职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新疆阿克苏市兰干街道海江社区英阿瓦提路2号

联系电话:0997-2530396 传真:0997-2530396

邮政编码:843000 电子邮箱:zhaixc@hytrq.com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万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简 历

彭旭先生,汉族,1968年9月出生,籍贯四川,大学本科,注册安全工程师,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1988年9月至1991年7月在新疆煤炭专科学校安全工程系通风安全专业全日制学习;1991年8月在新疆四建煤矿参加工作,1992年任技术员,1993年任安技科长,1995年任副矿长,2001年至2007年任矿长,期间2003年取得西安科技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2008年至2019年在新疆天鑫物业和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电力站长、保安中心主任、安全部部长、副经理职务;2020年至2023年2月在中建新疆天海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任客服维修部部长。2023年2月至今任新疆万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总监。

彭旭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彭旭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78条、《公司章程》第103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适合任职的情形。

徐新华先生,汉族,中共党员,出生于1989年9月,籍贯四川,本科学历,持有建筑和市政二级注册建造师、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证书,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3年3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2013年3月至2014年12月期间任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人力资源部副部长;2017年1月至2019年1月任人力资源部部长;2019年2月至2020年10月任总经办主任;2020年11月至2022年9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22年10月至今任公司客户服务部部长。

徐新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票31,5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徐新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78条、《公司章程》第103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适合任职的情形。

谢永先生,汉族,出生于1989年6月,籍贯甘肃,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8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2007年8月至2010年12月期间从事公司片区巡线员;2010年1月至2011年10月期间从事门站班长;2011年11月至2014年3月期间任设备科科长;2014年3月至2015年10月期间任阿温路站长;2015年10月至2020年9月期间任门站站长;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任巴楚分公司副经理;2021年3月至2025年3月任巴楚分公司经理;2025年3月至今任直属分公司经理。

谢永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票62,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谢永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78条、《公司章程》第103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适合任职的情形。

翟新超先生,汉族,出生于 1971 年10月,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曾先后在新疆阿克苏地区电信分公司、申万宏源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阿克苏营业部工作。2014 年 2 月进入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2020年7月至2022年10月、2024年8月至今任公司证券部部长,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翟新超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翟新超先生已经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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