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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16日 05:10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5-042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侯权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侯权昌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本次选举后,公司董事会将由9名成员组成,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侯权昌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侯权昌,男,197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公司生技部科长、模具部副理、生技部副理、生技部经理、公司成都英利宝鸡分公司高级经理、经营管理室经理、制造工程经理、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运营中心设备经理、职工代表董事。

侯权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 公告编号:2025-041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卓越大街237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林上炜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苗雨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新增及废止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增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人数暨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丽娜、滕晓燕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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