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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17日 03:07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25-069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

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提供资产抵押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申请期限二年,人民币金额伍亿元整(¥500,000,000.00)的综合授信。公司拟用价值约59,895万元的土地及附属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本次抵押的土地及附属建筑物须作评估,抵押资产价值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4.84%。天津建龙钢铁实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偿接受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具体担保以签订的相关合同、法律文书为准。

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与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上述融资抵押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贷款的额度、利率、期限、用途等以金融机构批准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权限范围内签署合同、协议,并办理与上述融资业务相关的法律文件等事宜。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25-067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十届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6日以书面(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9月16日在公司综合楼104会议室现场召开。公司董事会现有成员9名,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控股股东拟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无偿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青海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提供资产抵押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25-068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控股股东拟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提供无偿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渤海银行天津分行申请期限一年,人民币金额叁亿元整(¥300,000,000.00)的综合授信。由控股股东天津建龙钢铁实业有限公司以期所持本公司不低于14,627.17万股股份质押担保,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偿接受关联方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具体担保以签订的相关合同、法律文书为准。

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与渤海银行天津分行不构成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上述融资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贷款的额度、利率、期限、用途等以金融机构批准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权限范围内签署合同、协议,并办理与上述融资业务相关的法律文件等事宜。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25-070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融资租赁概述

为进一步盘活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满足经营需求,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部分资产设备作为转让标的及租赁物,与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为提高决策效率,确保该业务高效实施,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经理层或相关人员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该业务有关的所有法律性文件,并办理各项相关手续。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审议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交易对方为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要求的融资租赁公司。

三、融资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公司的部分资产设备

标的类型:固定资产

权属状态:标的资产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部分资产设备作为转让标的及租赁物,与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要求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租赁公司向公司支付购买价款取得标的所有权,并同时将该标的作为租赁物出租给公司使用。上述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3年。具体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保证金等融资租赁具体条款以实际进行交易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需关联方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办理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能够有效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本次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不影响公司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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