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东时 公告编号:临2025-168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 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时尚驾驶学校晋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时尚晋中公司”)为被执行人。
● 涉案的金额:《执行裁定书》中列明的冻结金额为以265,177,243.25元为限。
●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案件处于执行阶段,由于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法院实际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本次案件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3年9月,晋中东方时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中置业”)就利益责任纠纷向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0)。
2024年7月,公司收到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晋07民初29号《民事判决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07)。
2025年4月,公司收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4)晋民终394号《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294,637.23元,由上诉人公司、东方时尚晋中公司负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0)。
2025年7月,公司收到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晋07执118号《执行通知书》,以及(2025)晋07执118号《执行裁定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32)。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晋07执118号《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冻结北京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名下在工行大兴兴盛街支行账号:0200****7675、光大银行北京大兴支行账号:3556*****5270、兴业银行(户名:北京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代发业务挂账资金账)账号:3211***5847的银行账户、财付通(户名:北京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账户及关联银行账户、支付宝(户名:北京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账户及关联银行账户,以265,177,243.25元为限;
(二)冻结北京时新汽车修理厂有限公司名下在北京农商行账号:0901****0684的银行账户,以265,177,243.25元为限;
(三)冻结账户资金的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件处于执行阶段,由于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法院实际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本次案件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