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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19日 04:07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5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电电气”)控股子公司上海安奕极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奕极企业”)就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安奕极智能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奕极智能”)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新增1,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双方签署的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此次授信额度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2、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奕极企业就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极奕电气元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奕电气元件”)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新增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双方签署的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此次授信额度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3、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奕极企业就下属控股子公司极奕电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奕电源”)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新增1,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安奕极企业为极奕电源提供担保,具体的担保方式、担保对象、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订的合同(协议)为准。

4、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奕极企业就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极奕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奕储能”)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新增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安奕极企业为极奕储能提供担保,具体的担保方式、担保对象、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订的合同(协议)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担保人安奕极企业已就上述担保事项履行董事会决议程序,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上海安奕极智能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2、上海极奕电气元件有限公司

3、极奕电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4、上海极奕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合同一

保证人:上海安奕极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债务人:上海安奕极智能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自双方签署的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此次授信额度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担保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

保证范围:招商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二)担保合同二

保证人:上海安奕极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债务人:上海极奕电气元件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自双方签署的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此次授信额度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保证范围:招商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三)担保合同三

保证人:上海安奕极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金融机构,以实际签订的合同(协议)为准

债务人:极奕电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以实际签订的合同(协议)为准

担保期限:原则不超过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最高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金额及其利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四)担保合同四

保证人:上海安奕极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金融机构,以实际签订的合同(协议)为准

债务人:上海极奕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以实际签订的合同(协议)为准

担保期限:原则不超过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最高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金额及其利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其各自业务开展及生产经营的实际融资需求,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公司对上述被担保对象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能保持良好控制,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2亿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8.95%;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6.91%;子公司之间担保总额为0.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04%。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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