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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24日 07:15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9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

暨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11月14日召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2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361,209股于2023年2月2日非交易过户至“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于2024年7月1日届满,第二个锁定期已于2025年7月2日届满,解锁股份的数量各占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2024-035)、《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2025-042)。

二、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361,209股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公司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股票市场交易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后续将进行相关资产清算和分配等工作,并终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8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

苏州昶众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昶众”)、苏州昶恒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昶恒”)(上述2家股东以下合称“转让方”)保证向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敏芯股份”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88.99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960,223股。

● 本次参与询价转让的转让方苏州昶众、苏州昶恒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苏州昶众、苏州昶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转让方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9月23日,转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苏州昶众、苏州昶恒非敏芯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亦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苏州昶众、苏州昶恒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苏州昶众、苏州昶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无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注:“转让后持股比例”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四)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注:因四舍五入,实际受让数量“占总股本比例”加总可能存在尾差。

(二)本次询价过程

转让方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转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9月23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敏芯股份股票交易均价的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172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管理公司22家、证券公司20家、保险公司8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5家、私募基金管理人116家、期货公司1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5年9月24日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15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15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8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88.99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96.0223万股。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询价转让和配售(2025年3月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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