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爱股网 > 股票新闻 > 正文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5年09月30日 05:08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50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15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南宁路1000号全筑大厦18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15日

至2025年10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9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议案3.01、议案3.0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5年10月15日13:30-14:00期间至登记地点完成现场登记;拟通过电子邮件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5年10月14日17:00前发送邮件至公司指定邮箱进行登记(登记邮箱ir@trendzone.com.cn),逾期不再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南宁路1000号18层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人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南宁路1000号15 楼

3、联系人:证券部

4、联系电话:021-33372630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48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9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2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由董事长朱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总费用为人民币11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万元,相比于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降幅为23.33%。主要原因:服务流程优化,议价协商,实现费用合理下调。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6)。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并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科学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4 年7 月1 日起施行)、中国证监会《关于新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相关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监事自动解任,章程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本次取消监事会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监事会及监事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了全面性的梳理与制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7)。

3.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03《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06《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07《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08《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9《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0《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1《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2《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13《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4《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5《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6《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17《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8《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19《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0《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5年10月15日 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50)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49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9月28日以通讯结合现场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23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庞彪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监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总费用为人民币11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万元,相比于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降幅为23.33%。主要原因:服务流程优化,议价协商,实现费用合理下调。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6)。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并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科学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4 年7 月1 日起施行)、中国证监会《关于新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相关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监事自动解任,章程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46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历史沿革: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1年1月,是由财政部在上海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为全国第一批具有上市公司、证券、期货、金融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1998年12月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12月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人员信息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1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55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5人。

(三)业务规模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83亿元,审计业务收入4.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04亿元。

2024年度共向72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收费总额0.81亿元,涉及行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余额: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2号)的规定,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得低于8,000万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的规定。相关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正常法律环境下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五)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六)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池溦,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

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晓雨,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韧,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项目质量复核。先后担任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服务以及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池溦、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晓雨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韧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池溦、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晓雨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韧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七)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 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总费用为人民币11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万元,相比于2024年度的总费用150万元,降幅为23.33%。主要原因:服务流程优化,议价协商,实现费用合理下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该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以下审议意见: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的审计经验以及充分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事公司2024年度各项审计工作过程,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继续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47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制定和修订

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9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其中修订的部分管理制度包括《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上述十一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科学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4 年7 月1 日起施行)、中国证监会《关于新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相关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监事自动解任,章程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本次取消监事会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监事会及监事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根据上述情况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章程修订的主要条款包括全文删除监事会和监事章节及相关内容、 监事会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股东大会”整体更名为“股东会”等,并规范了部分条款表述,本次修订因所涉及条目众多,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由于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

查看更多董秘问答>>

热门新闻

>>>查看更多:股市要闻 内参消息 实时内参 财经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