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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30日 05:02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9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9月25日以书面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5年9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品贤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朱大勇、胡品龙、刘卫华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朱大勇、胡品龙、刘卫华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朱大勇、胡品龙、刘卫华回避表决。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持股计划约定的股票来源、资金来源、管理模式变更以及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等事项;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购买的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将员工放弃认购的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员工;

(5)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其他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7)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协议文件。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0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25日以书面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5年9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凯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名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王凯回避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制定《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计划推出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名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王凯回避表决。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内容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1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5年10月17日(星期五)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9:15一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 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时间:2025年10月1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0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现场召开地点:江阴市澄杨路11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议案1-3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

(二)上述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于2025年9月30日刊登的相关内容。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中,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10月16日(星期四)(8:30-11:30,14:30-17:30)。

2、登记地点:江阴市澄杨路11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方式(0510-80629683)登记(须在2025年2月13日17:00前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二)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晨磊

电 话:0510-80629685

传 真:0510-80629683(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 址:江阴市澄杨路1118号公司。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9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45”。

2、投票简称:“华宏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投票注意事项: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以下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在相应的项目填写股份数额):

说明: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单位名称(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公章。

附件3:

参会回执

致: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举行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股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机构股东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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