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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25年10月09日 03:21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25-017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向全体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9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8)。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增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完善治理体系,根据《公司法》(2023 年修订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 年5 月修订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4 月修订版)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5 年9 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下列相关制度的修订及新增:

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3、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4、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5、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6、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7、关于新增《董事会ESG委员会实施细则》

8、关于修订《董事长工作细则》

9、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

1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1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12、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13、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1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1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16、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17、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18、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19、关于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1、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2、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3、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4、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5、关于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6、关于新增《董事和高级管理人持股变动管理办法》

27、关于新增《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8、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和《融资管理制度》

29、关于新增《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修订、新增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高管人员变动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顾庆忠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任期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并提出建议,也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9)。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20)。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25-018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版)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梳理,并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二、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情况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修订情况如下:

1、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不再逐条列示;

2、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部分描述由“审计委员会”代替,涉及删除监事的条款不再逐条列示;

3、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及文字、标点符号进行了优化调整和修改,不构成实质性修订,不再逐条列示。

4、《公司章程》修订对照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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