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重庆港10月10日晚间公告,当天收到控股股东——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港务物流集团”)告知函,为推进落实重庆市属国有物流企业改革重组整合的战略部署,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重庆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物流集团”)拟吸收合并港务物流集团。合并完成后,港务物流集团独立法人资格将予以注销,重庆物流集团作为合并后的存续公司依法承继港务物流集团的全部资产、负债等权利与义务。本次吸收合并双方已于9日正式签署《吸收合并协议》,并于同日取得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
本次吸收合并前,重庆物流集团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港务物流集团直接持有公司约5.78亿股股份,并通过控股子公司重庆市万州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万州港”)间接持有公司2182.69万股股份,合计持有约6.00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0.53%。本次吸并完成后,港务物流集团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重庆物流集团直接及通过万州港间接持有公司合计约6.00亿股股份,占比50.53%,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重庆港提示,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重庆市国资委。本次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暨被吸收合并对公司财务状况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王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