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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时间:2025年10月11日 02:26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5-082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1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新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赛维大道沃格科技园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24,584,833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1,858,000股,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22,726,833股。本次股东会计算相关比例时已扣除上述已回购股份。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易伟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董事会秘书胡芳芳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部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中议案1、2、3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1、2、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丁东、吕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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