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5-086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51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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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董事长柳新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加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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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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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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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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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3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阿强、仲路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