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1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周屋社区银珠路七号鼎通科技一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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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成海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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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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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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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2、议案3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孟平、李江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