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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5年10月16日 02:57

证券代码:001336 证券简称:楚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2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520,000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80,373,5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79,853,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元(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2,395,60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股=2,395,605÷80,373,500×10=0.298059元(含税)(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0.0298059元)。

一、股东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及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经营业绩及公司资金需求状况决定是否实施中期利润分配以及决定具体的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内容等。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由于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80,373,5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79,853,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0000元(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0月2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10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520,000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10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除权除息参考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股=2,395,605÷80,373,500×10=0.298059元(含税)(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0.0298059元)。

2、最低减持价格的调整情况

部分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应作相应调整)。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已调整为每股22.59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每股22.56元。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星桥街388号楚环科技大厦A座9层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朱忻怡

咨询电话:0571-88063683

传真电话:0571-88054693

八、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001336 证券简称:楚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3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副总经理提前终止

减持计划暨减持结果公告

董事、副总经理钱纯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8月6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副总经理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持有公司股份2,193,28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的2.75%)的董事、副总经理钱纯波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11月26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48,32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的0.69%)。

近日,公司收到钱纯波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钱纯波先生决定提前终止上述股份减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

1、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80,373,5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520,000股后的总股本为79,853,500股,下同。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数量。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减持价格、数量未违反钱纯波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3、钱纯波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和提前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提前终止。

三、备查文件

《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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