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25-50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3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31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十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31日
至2025年10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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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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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者还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0月30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4:00一17:00(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会)。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480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和传真:0931-2316391
邮政编码:730050
联系人:周晓毅
2.本次现场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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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25-48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增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及董事会成员的变化情况,董事会增补董事张建军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进行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16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事项还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16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长城电工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25-49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电工”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所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9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所从业人员总数3945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426.3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9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9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9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吉柱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静勇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高芳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20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近三年参与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服务收费11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本期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依据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同意将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长城电工会计师事
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一致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所继续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本次续聘大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