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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时间:2025年10月16日 03:53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5-073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保障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1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5.85元/股(含)。

● 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包括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30.3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1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4)。

由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因此,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3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0.15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21.846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374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3.199元/股,最低价为14.58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69.9596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公司自回购股份方案通过以来,积极推进回购股份的实施,但受资本市场行情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影响,近期公司股价持续高于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30.15元/股(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内在价值的认可,为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公司价值及全体股东权益,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1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5.85元/股(含)。

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次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公司综合考量证券市场变化以及股份回购进展等因素,拟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75.85元/股(含)。调整后的股份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

五、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的影响说明

公司本次仅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不涉及回购资金总额的调整,不存在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回购股份事项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

六、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1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5.85元/股(含)。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相关风险提示

如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5-074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变更事项仅需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批次)、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登记的结果,公司股本总数增加1,156,606股,注册资本增加1,156,60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此次变更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61,397,915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除以上条款的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事项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变更尚需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指定人员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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