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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25年10月16日 16:00

股票简称:湘邮科技 证券代码:600476 公告编号:临2025-034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换届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在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取得表决结果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以现场口头及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6日16:00点在北京市丰台区东铁匠营顺一条8号北京南站希尔顿欢朋酒店J栋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冯红旗授权委托董志宏、王定健授权委托钟凯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董志宏先生主持,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董志宏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同时,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 财务总监)将继续履职,直至公司董事会聘任新任高级管理人员方自动卸任。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参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根据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的构成,会议确定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

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董志宏先生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会议聘任孟京京女士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会议聘任石旭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确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会议确定公司第九届董事津贴标准如下:

1、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依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领取相应报酬;

2、结合独立董事实际工作量及工作的复杂程度,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湖南地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拟为独立董事提供10万元/年(税前)的津贴,按年发放;

3、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将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董事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按相关规定给予报销。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3名关联独立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一: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孟京京女士,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法律硕士,会计学学士。博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国科学院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于清华大学,大学本科毕业于太原理工大学。曾在国家邮政局计划财务部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等单位任职。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党委委员。孟京京女士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石旭女士,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曾在本公司系统集成部、证券投资部工作,曾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石旭女士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600476 证券简称:湘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16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东铁匠营顺一条8号北京南站希尔顿欢朋酒店J栋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董志宏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冯红旗、董事胡尔纲、董事徐义标和独立董事张宏亮及独立董事魏先华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杨连祥、监事何继然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独立董事候选人钟凯、独立董事候选人余湄列席会议;

4、董事会秘书孟京京出席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四:《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一:《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 议案二:《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议案除议案3外,其他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3、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俊林、满虹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7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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