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巨星农牧 公告编号:2025-091
债券代码:113648 债券简称:巨星转债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份担保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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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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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年3月19日,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巨星农牧”或“上市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子公司叙永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在该行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50.00万元。
2025年6月19日,巨星农牧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公司子公司剑阁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在该行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60.00万元。
2025年7月24日,巨星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星有限”)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市分行签署了《“产业贷”项目合作协议书》,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饲料客户在该行融资采购饲料提供风险缓释金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
2025年8月11日,巨星农牧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签署了《“巨星农牧养殖贷”合作协议》,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优质合作养殖户在该行融资缴纳风险保证金提供风险缓释金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2025年9月4日,巨星农牧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公司子公司乐山巨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该行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
2025年9月8日,巨星农牧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华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子公司巨星有限在该行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00万元。
2025年9月15日,巨星农牧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子公司巨星有限在该行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00万元。
2025年9月16日,巨星农牧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子公司乐山市巨星科技有限公司在该行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
2025年9月23日,巨星农牧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子公司乐山市巨星科技有限公司在该行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
2025年9月23日,巨星农牧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子公司眉山市彭山永祥饲料有限责任公司在该行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
2025年9月,巨星农牧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子公司乐山市巨星科技有限公司在该行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
2025年9月,巨星农牧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子公司乐山巨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该行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00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4月25日、2025年7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2025年8月14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6日、2025年5月17日、2025年7月29日、2025年8月15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2025年度担保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并调剂担保额度暨追加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公司2025年度(以下简称“年度”)对外担保授权概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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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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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华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保证人: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与银行签署的《“产业贷”项目合作协议书》《“巨星农牧养殖贷”合作协议》
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
保证人:巨星农牧有限公司、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2000万元额度内巨星有限最高200万元风险缓释金担保,代偿责任以风险缓释金为限;10%风险缓释金担保,风险代偿的限额以缴存的风险缓释金为限。
保证范围:项目下借款人逾期本息(包括本金、利息、罚息、复利等)。
保证期间:三年、两年
四、2025年9月担保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担保进展情况具体如下:
(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金融机构融资担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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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2025年度担保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并调剂担保额度暨追加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可以将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调剂给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使用,可以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之间调剂,可以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本次公司为乐山巨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提供的担保金额2,000.00万元调剂使用公司对夹江县巨星农牧有限公司的融资担保额度。
(二)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在原料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货款提供担保的情况
2025年9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在原料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货款提供担保新增担保金额1,218.82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在原料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货款提供担保的余额为408.70万元。
(三)公司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在饲料供应商采购饲料的货款提供担保的情况
2025年9月,公司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在饲料供应商采购饲料的货款提供担保新增担保金额23,234.33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在饲料供应商采购饲料的货款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1,223.47万元。
(四)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优质养殖户、客户、合作伙伴等提供担保的情况
2025年9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优质养殖户、客户、合作伙伴等提供担保新增担保金额250.00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优质养殖户、客户、合作伙伴等提供担保的余额为7,768.11万元。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以及巨星有限对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对被担保对象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被担保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对其下属各子公司的优质养殖户、客户、合作伙伴等提供的担保是为了保证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下属各子公司与被担保对象的合作关系,对被担保对象制定了严格的筛选标准、审查制度以及提供反担保措施等风险防范程序,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巨星有限对其子公司进行担保以及公司对其下属各子公司的优质养殖户、客户、合作伙伴等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担保实际发生额在公司股东大会的担保预计授权范围且在有效期内,无需单独上报董事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25,678.5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38%。其中,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17,910.4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02%。对优质养殖户、客户、合作伙伴等的担保余额为7,768.1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5%。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巨星农牧 公告编号:2025-092
债券代码:113648 债券简称:巨星转债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27日 (星期一) 11:00-12: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10月20日 (星期一) 至10月24日 (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juxingnongmu.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5年10月25日发布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0月27日 (星期一) 11:00-12:00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27日 (星期一) 11:00-12: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段利锋
总经理:唐春祥
董事会秘书:张耕
财务总监:陈丽青
独立董事:章模英、刘亚西、邹雪梅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10月27日 (星期一) 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10月20日 (星期一) 至10月24日 (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juxingnongmu.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8-60119627
邮箱:ir@juxingnongmu.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巨星农牧 公告编号:2025-093
债券代码:113648 债券简称:巨星转债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股东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邦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3,148,80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4.34%;贺正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2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4.16%。贺正刚先生持有和邦集团99%股权,系和邦集团的控股股东,与和邦集团互为一致行动人。和邦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和邦集团资金安排,计划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100,703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100,703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次减持的时间区间为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本次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期间的市场价格确定。
近日,公司收到5%以上股东和邦集团拟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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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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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受“巨星转债”转股影响,全文中提及的“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截至2025年10月16日总股本即 510,070,333股为基数计算。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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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和邦集团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就股份限售作出了如下承诺:
“本公司/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不包括本公司/本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每年减持的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所持股份总数的20%,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若公司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本公司/本人任何时候拟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通过公司予以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本公司/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和邦集团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就股份限售作出了如下承诺:
“(1)和邦集团通过本次交易新增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有,下同),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六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或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则和邦集团通过本次交易新增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2)除和邦集团外,如认购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上市公司股份时,对其所持有标的公司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认购方以持续拥有权益不足12个月的标的公司股份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
(3)除和邦集团外,如该认购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上市公司股份时,对其所持有标的公司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则认购方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
(4)上述转让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由上市公司进行回购,但在认购方负有减值补偿义务、利润补偿的情况下,因减值补偿、利润补偿而由上市公司回购或无偿赠与的除外。
(5)上述认购方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孳息的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6)如补偿方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锁定期限届满时,补偿方承担的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则补偿方所持上市公司新增股份的锁定期将顺延至补偿方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在减持期间内,和邦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严格督促相关股东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