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ST新华锦(维权) 公告编号:2025-059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金占用责令改正进展暨可能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资金占用责令改正进展情况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以下简称“青岛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张建华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11号)(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截至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4.06亿元,所有占用资金应在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尚未归还占用资金,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4.06亿元。
公司督促新华锦集团尽快盘活并处置资产,多方筹措资金,尽快清偿公司的占用资金。
公司将严格按照青岛证监局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清收被占用资金,争取早日完成清收,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公司股票停牌情况及退市风险警示实施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4.1等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金,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
三、历次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披露了《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青岛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分别于2025年9月10日、9月24日披露了《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金占用责令改正进展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2025-050)。
四、其他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对《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高度重视,公司将严格按照青岛证监局的要求,加强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培训,努力提升规范运作意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快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收进度,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将根据资金收回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 600735 证券简称:ST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5-060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于2025年10月15日、10月16日、10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及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风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5,596,1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28%,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84,92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9.6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1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比例较高。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冻结和标记风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5,596,1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28%,其中司法冻结股份612,352股、司法标记股份184,920,000股,合计占其持股总数的99.9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27%;司法轮候冻结股份185,532,352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9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27%。
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风险:公司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被青岛证监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金,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价格于2025年10月15日、10月16日、10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一切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良好,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控股权转让、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除已披露信息外,公司目前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在本次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于2025年10月15日、10月16日、10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二)业绩下滑的风险
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78.42万元,较2023年下降354.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118.32万元,较2023年下降424.48%;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6.72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9.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30.99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73.61%。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5,596,1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28%,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84,92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9.6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1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比例较高。
(四)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冻结和标记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5,596,1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28%,其中司法冻结股份612,352股、司法标记股份184,920,000股,合计占其持股总数的99.9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27%;司法轮候冻结股份185,532,352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9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27%。
(五)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公司已收到青岛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截至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4.06亿元。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金,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