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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25年10月18日 03:26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5-052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0月16日下午16:00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已于2025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经电话确认。公司实有董事6人,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本次会议发放表决票6张,收回有效表决票6张。经与会董事一致推选,本次会议由肖力升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肖力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时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秘书尚在物色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公司董事长肖力升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备案和聘任工作。

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10月1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及3项子议案;

2.01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彭桂芬女士、林艳女士、巴琦先生、王桂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彭桂芬女士。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人数应为5名,目前尚缺1名,公司将会尽快完成补选。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林艳女士、巴琦先生、王桂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人为巴琦先生。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3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彭桂芬女士、巴琦先生、王桂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为彭桂芬女士。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10月1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及3项子议案;

3.01 关于《聘任肖力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肖力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02 关于《聘任陈恪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陈恪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03 关于《聘任李志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李志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10月1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四)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10月1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五)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遴选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鉴于原任财务总监任期已届满,为保障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确保选拔过程的专业性、公正性和广泛性,公司拟通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方式,面向市场公开遴选财务总监。

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10月1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遴选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六)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赵静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10月1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5-055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遴选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平锌电”)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遴选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遴选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原任财务总监任期已届满,为保障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确保选拔过程的专业性、公正性和广泛性,公司拟通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方式,面向市场公开遴选财务总监。

财务总监作为公司核心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着财务管理、资金运作、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关键职责。通过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开展遴选工作,能够充分利用其专业评估工具、丰富的行业人才数据库和严谨的选拔流程,确保为公司甄选出最符合战略发展需求的优秀人才。

二、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遴选委托范围与职责、遴选标准

(一)委托范围与职责

1.根据公司战略及岗位要求,制定详细的职位描述、候选人画像及科学的遴选标准。

2.通过其专业渠道,广泛搜寻、筛选并评估潜在候选人。

3.组织专业面试、能力测评及背景调查。

4.向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交包含推荐候选人详细评估报告的短名单。

(二)遴选标准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等管理类或经济学类相关专业,年龄4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及以后出生)。

2.专业能力:具备扎实的财务、会计、金融、税务等专业知识,通常要求持有注册会计师(CPA)、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高级会计师或同类高级别专业资格任意一项。

3.工作经验:拥有10年以上财务管理经验,其中至少5年在大型企业或上市公司担任高级财务管理职务,具备丰富的资本运作、投融资管理、预算管控和风险防范实战经验。

4.领导与战略能力:卓越的团队领导力、战略规划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5.职业操守:无不良执业记录,具备高度的诚信品质、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三、遴选授权

董事会授权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与第三方机构根据董事会确认的遴选标准共同制定具体遴选方案;授权公司经理层在合理预算范围内,负责选聘合适的第三方机构并监督其执行后续遴选工作,并签订相关服务协议;授权提名委员会负责监督此次遴选的全过程,并最终将推荐的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决策。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5-053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平锌电”)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同日,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组成为:

非独立董事:肖力升先生、王桂猛先生、喻永贤先生

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加快其他2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补选工作,确保公司治理层和生产经营稳定。

独立董事:林艳女士、巴琦先生和彭桂芬女士

职工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第100条的规定,公司将尽快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民主方式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为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以上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情况

公司董事会选举肖力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时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决策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议事效能,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以上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为健全公司治理结构,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如下:

(一)聘任肖力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聘任陈恪锦先生、李志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人员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以上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五、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2025年修订)“第一部分1.2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根据上述规定,公司续聘赵静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赵静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赵静女士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赵静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云南省罗平县九龙镇长家湾

电话:0874-8256825

传真:0874-8256039

电子邮箱:948534951@qq.com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18日

(一)董事长

肖力升先生:1985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6月以人才引进方式到曲靖工作,曾在曲靖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滇东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工作。

肖力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肖力升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彭桂芬女士:中国国籍,1974年2月出生,毕业于云南大学中文系文秘专业。1993年7月至今,先后任云南省汽车工业贸易公司财务部任出纳、云南云汽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任质量控制总监,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任总所合伙人、云南分所负责人。2013年5月取得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发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证,2008年4月取得云南省资产评估协会颁发的资产评估师证书,2003年9月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中级会计师证书。任职期间履职业绩优异,在会计师事务所主要从事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报告;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

彭桂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彭桂芬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林艳女士:中国国籍,1979年5月出生,昆明理工大学有色金属冶金博士。2009年12月至今,先后任昆明理工大学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专任教师;云南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挂职锻炼副总经理,德国克劳斯塔尔工业大学短期访问学者、副团长;2021年12月至今,任昆明理工大学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2年6月取得云南省教育厅颁发的冶金工程高等学校教育资格证书。任职期间履职业绩优异,牵头建成云南省中老能矿分析与技术创新国际联合研发中心,和云铝润鑫铝业共建云南省铝电解固废协同处理及利用工程研究中心。获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云南省技术发明一等奖等省部级科技奖励,入选第五届全国有色金属优秀青年科技奖。

林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艳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巴琦先生:中国国籍,1981年11月出生,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士。2005年7月至今,先后任西安天正法律服务所、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瑞升烟草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云南英茂集团法务负责人,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市天元(昆明)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2015年取得云南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执业证,2022年取得企业合规师执业能力证书。任职期间履职业绩优异,在律所主要从事企业收购并购及公司A股上市业务项目,调查过上百家公司。

巴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巴琦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桂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2月出生,云南财经大学财政学学士。2006年至今,先后任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公司财务部部长、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助理高级业务主管、云南省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曲靖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曲靖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21年7月,参加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举办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班,并获得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证书。

王桂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桂猛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肖力升先生个人简历同上。

副总经理:

陈恪锦先生:1973年10月出生,汉族,本科。1999年9月至2016年3月,历任公司腊庄电厂发电运行员、检修员、检修班长,超细锌粉厂副科长、科长、车间主任、副厂长兼工会主席、厂长,公司营销二部经理,物资部经理,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4月一一2019年3月,任公司超细锌粉厂厂长。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4月任公司董事。

陈恪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恪锦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志敏先生:1973年12月出生,回族,大专,助理工程师。1992年8月至2008年5月,任富乐铅锌矿采矿厂地质班长、公司地测科科长;2008年6月至2016年11月,任公司采矿厂副厂长;2016年至2019年3月,任公司采矿厂厂长;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助理兼富乐铅锌矿党支部书记、矿长,2022年4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李志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志敏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四)证券事务代表

赵静女士:1983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中国国籍,审计师、税务师。2007年参加工作时在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工作部工作,2008年至2016年任职于公司审计部,2017年调入公司证券投资部任职。2017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赵静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5-054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平锌电”)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财务总监任期已届满且不再担任财务总监职务,公司正在积极物色合适的财务总监人选。为确保公司财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障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证财务决策和资金管理工作的无缝衔接,避免职位空缺对公司运营造成不利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肖力升先生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资格审查,在公司聘任新的财务总监前,由总经理肖力升先生代为行使《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中规定的财务总监的一切职权。

本次代职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正式聘任新任财务总监并就任之日止。公司目前经营一切正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财务总监的遴选工作。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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