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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5年10月18日 03:40

除上述修订及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调整外,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将全文“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调整或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表述;因删减、合并和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除前述修订条款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 相关制度的修订、制定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需要,拟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和废止,具体情况列表如下:

上述公司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第1-3、6-9、14、16、18-20、23-24项制度尚需提交2025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制度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22 证券简称:嘉澳环保 公告编号:2025-057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3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3日

至2025年11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于2025年10月28日上午8时至下午5时,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向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电话委托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逸敏

联系地址:浙江省桐乡市经济开发区一期崇福大道761号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14500

联系电话:(0573)88623001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5-054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其《第十三号一一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5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生物质能源的产量未包含集团公司自用的产量。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注:辛醇主要系公司酯化工艺环保增塑剂的原料,大豆油主要系环氧大豆油

环保增塑剂的原料,非同一环保增塑剂品种。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季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四、其他说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也并未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5-052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澳环保”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健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4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5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和批准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报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5-055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4)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5)首席合伙人:邓超

(6)2024年末合伙人48人,注册会计师2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37人。

(7)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555.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5,092.2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972.20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8家,审计收费总额2,438.00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审计客户【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2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信息

杨铭姝女士,合伙人,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8年开始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2.拟项目合伙人信息

俞德昌先生,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兼杭州分所所长,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税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于1999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陈小红女士,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兼浙江分所副所长,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税务师,中级会计师。于2008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职业,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本次拟聘任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投入的专业服务,综合考虑项目团队专业能力和经验以及实际投入项目的工作时间协商确定。

鉴于公司规模有所扩大,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9.8万元,较2024年度审计费用增加29.8万元。 其中,内控审计(含子公司)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财务审计(含子公司)费用为人民币109.8万元(含年审、关联方资金占用等)。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专业敬业,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其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提议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22 证券简称:嘉澳环保 公告编号:2025-058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嘉澳”)日常经营发展需要,2025年10月16日,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澳环保”)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签署《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为连云港嘉澳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借款1 亿元(借款期限1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6日和2025年5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预计2025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间互相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20,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本次担保事项在前述审议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注1: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注2 :以上数据为连云港嘉澳合并报表口径。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授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授信申请人:连云港嘉澳

保证人:嘉澳环保

保证金额:10,000万元

保证范围:本保证人在本保证书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贵行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贵行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期间:为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为满足连云港嘉澳的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有利于连云港嘉澳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融资需求,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总额51.11亿元(其中子公司浙江东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金额4200万元,由嘉澳环保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1.80%;公司对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42.8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6.64%;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8.2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17%;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5-053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4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10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小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和批准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报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已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4、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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