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风芒能源)
风芒能源获悉,10月18日,安徽省六安霍邱县人民政府发布《霍邱县风电项目合作开发投资主体预中选公示》。
公式显示,霍邱县580MW风电项目合作开发预中选投资主体为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该项目竞配公告显示,霍邱县拟将整合全县风电资源开发,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初步摸排可开发风电资源约1GW。根据县委、县政府会议精神,比选人通过公开竞争性比选方式选择投资主体合作实施,本次合作开发项目规模以580MW为上限。
合作范围:由投资主体与比选人按要求成立项目公司,负责包括但不限于风电项目投融资、前期工作开展、申请核准、设计、工程建设、电网接入、运营维护等。
项目开发周期:自中选结果公告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建设期及运营期:项目核准后18个月内全容量并网,取得并网验收报告。项目投产后由项目公司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电力系统需求和地方发展的情况下,在项目生命周期内长期运营。
详情见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霍邱县风电项目合作开发投资主体(项目编号:GN2025-Z36-001)项目,于2025年10月17日组织竞争性比选,经评审小组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预中选投资主体: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预中选项目: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80MW霍邱县风电项目合作开发
公示期:自2025年10月18日至2025年10月21日。
申报企业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安徽省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15856998845。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三)相关请求和主张;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书面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申报企业的比选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比选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选或恶意异议扰乱比选工作秩序的,比选人有权对其实施失信惩戒并在相关网络平台公告。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投资主体的依据。
四、发布媒介:
本公示发布媒介为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霍邱县人民政府网。
特此公示。
2025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