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IESPlaza综合能源服务网)
全球能源结构正从化石能源转向清洁、低碳能源,综合能源服务作为新兴模式,通过优化能源组合和技术创新,大大提高了能源效率。作为全球最大的能源消费国,我国正面临能源结构调整和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双重任务。国家的“十四五”规划强调构建清洁、低碳、安全的能源体系,促进能源革命。在这一战略指导下,综合能源服务产业迎来发展机遇,尤其在智慧城市建设中,其项目的开发与运营模式对于城市能源系统的智能化和绿色化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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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发展现状
华能集团将综合能源服务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旗下多家公司在不同领域展开积极探索。华能江苏公司在购售电业务和“零碳智慧楼宇”项目中取得进展;华能浙江公司在虚拟电厂领域实现创新,建成国内首个接入调度系统并参与实时调节的虚拟电厂;华能雄安公司则依据雄安新区的规划要求,投资建设了包括华能雄安总部园区和雄县第二人民医院绿色零碳智慧能源项目在内的多个项目。
国家电网、华电集团等能源集团也在转型,通过成立综合能源服务公司,提供多元化能源服务。国家电网发布《关于在各省分公司开展综合能源服务业务的意见》,推动公司从电能供应商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变;华电集团发布《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综合能源服务业务行动计划》,为用户提供气、冷、水、电等综合能源服务。大唐集团和华润集团分别成立智慧能源公司,专注于分布式能源、节能和储能技术的开发投资。此外,三峡集团、中核集团、中广核集团等也纷纷进入综合能源服务领域。这些举措标志着综合能源服务正成为能源行业的重要发展方向,各企业正通过技术创新和服务模式探索,积极布局这一新兴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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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开发运营模式选择
(一)项目开发运营模式
1.BOT模式。BOT模式即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转让,允许私营企业与政府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参与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在特许期内,企业通过向用户收费来回收成本并盈利,期满后将设施移交给政府。
2.BOO模式。BOO模式即Building-Owning-Operation,建设—拥有—运营,是一种由私营部门负责项目的设计、融资、建设及运营的模式。与BOT模式不同,BOO模式下企业拥有项目所有权,无需在特定期限后移交政府,能够在整个项目周期内持续经营并获益。
3.EMC模式。EMC模式即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节能服务机制,其中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合同,约定节能目标并提供从诊断到改造的全程服务,用户根据实际节能效果支付服务费用,覆盖公司的投入和合理利润。服务公司主导整个项目,包括设计、融资、施工和运营。
4.能源托管。能源费用托管是指用能单位将能源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委托给专业节能服务公司。用能单位支付基于能源消耗基准的费用给服务公司,后者通过优化管理和应用节能技术来降低能源消耗和成本,实现节约,同时获得相应的利润。
(二)开发运营模式选择的影响因素
1.项目自身特点。进行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开发运营模式选择时,首先应根据项目自身特点量身打造适合的影响因素。项目自身特点应考虑项目的建设类型、项目规模以及项目是否符合公司战略等。
(1)建设类型。综合能源服务项目既可以是新建项目,也可以是存量项目。对于新建项目,由于涉及建设环节,可采用建设运营转让BOT、建设运营拥有BOO等模式。对于存量项目,则采用能源托管等模式,如需改建或扩建存量项目,则可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能源托管等模式。
(2)项目规模。项目规模直接影响投资方的投资意愿和对回报率的期望。大型项目,特别是供能面积超过30万平方米
的,有更多开发运营模式选择。而小型项目,即供能面积低于10万平方米的,通常不考虑合同能源管理和能源托管模式。
(3)项目是否符合公司战略。项目若与公司战略相符,通常会激发更高的投资热情和对收益率的宽容度,从而有更多开发运营模式可选。反之,若项目与公司战略不符,可采用的模式受限,合作可能性降低。
2.相关方情况
(1)政府信用。综合能源服务项目需政府支持,尤其在设计、招标和监管等环节。选择运营模式时,政府信用是关键因素,信用高时可考虑各种模式,信用一般时则倾向于轻资产模式如能源托管。
(2)业主财务能力。业主财务能力是关键要素之一,尤其是对于医院学校等公建项目,如果有足够资金,则一般倾向于自身投资;企业可考虑选择EMC、能源托管等模式。如果财务能力较差或短期需要资金投资于其他项目,则适宜采用BOT、BOO等模式,为业主减轻财务负担。
(3)业主产权控制倾向。项目所有权的分配对各方权益有重大影响,决定了项目开发运营模式的选择。一般有三种模式:业主全程拥有所有权,适用于EMC和能源托管;业主合作期结束后收回所有权,如BOT模式;企业全程拥有所有权,如BOO模式。企业应根据项目重要性和预期收益来决定所有权控制程度,选择最合适的运营模式。
3.投资收益及风险
(1)预期收益。项目的预期收益影响投资回收期和吸引力,是决定其开发运营模式的关键因素。高预期收益的项目适合采用BOT、BOO或EMC模式,企业通常偏好BOO和BOT以获得长期收益。而对那些投资回收期长、短期效益不明显的项目,能源托管模式是一个可行的选择。
(2)预期风险。项目预期风险对选择综合能源服务项目的开发运营模式至关重要。风险高时,企业可能选择风险较低的能源托管模式以减少参与程度。若企业能承担较高风险,则可能选择BOT、BOO或EMC等模式以增加参与程度。具体风险水平需根据项目特性分析,没有统一标准。
(三)优选模型
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开发运营模式的选择是以上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现有的选择方法较为复杂,多应用于项目后评价,难以在项目前期决策中付诸实践。为了便于操作,可利用积分表选择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开发运营模式,如表1所示。该积分表基于现有研究的成熟选择模型,结合综合能源服务项目自身特点和实操经验,总结提炼出的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开发运营模式选择积分表。
(四)使用流程
该方法核心要义是围绕项目实际科学有效地选择模式,帮助企业建立核心竞争优势。在实施过程中,需要针对使用方的战略方向和业务范围等情况,在标准表1的基础上调整适合于使用方自身意向项目的影响因素、权重和项目适用的开发运营模式,生成定制化优选表。再根据意向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影响因素中各二级指标特性适用的一种或多种开发运营模式。最后,将每一模式加权后得分进行汇总,积分最高的即为该项目最优选的开发运营模式。如果积分最高的有两个或以上,需进行再次比,或运用实操经验等其他决策方式得出最终选择。
(五)典型案例验证
本文选择南网综合能源公司投资建设的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综合能源服务项目作为代表案例,站在投资方南网综合能源公司的角度,运用该决策模型进行开发运营模式优选验证。各因素情况如下:
1.建设类型。南方医院为改扩建项目,适合EMC和能源托管模式。
2.项目规模。作为大型医院,供能面积超30万平方米,适合BOT、BOO、EMC和能源托管模式。
3.公司战略。项目与南网能源公司提供综合能源服务的战略相符,可选BOT、BOO、EMC和能源托管模式。
4.投资收益。作为政府公建项目,预期收益高,适合BOT、BOO和EMC模式。
5.投资风险。位于经济发达的广州,风险低,适合BOT、BOO和EMC模式。
6.政府信用。当地政府信用评级高,适合BOT、BOO和EMC模式。
7.财务能力。南方医院所在地财政实力强,倾向于自行投资,企业可考虑EMC和能源托管模式。
8.产权倾向。南方医院属于改扩建项目,业主方在全生命周期内拥有项目所有权,适合EMC和能源托管模式。
由于不掌握更细节的南网能源公司信息,默认各指标权重均为1,对开发运营模式进行对比打分,结果如表1所示。

根据表1结果可知,得分最高的是EMC模式,而实际操作中该案例项目采用的正是EMC模式,在合同期内按照约定的费用委托南网能源公司进行能源系统的节能改造与运行管理,以节约能源费用回收项目的投资成本。因此,采用该模型选择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开发运营模式具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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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建议
1.广泛应用并推广项目开发运营模式的优选模型,增强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模型综合评估项目特性、市场、技术及财务状况,为决策提供依据,不断收集市场数据和项目经验,迭代优化模型,适应市场和技术的变化。
2.地热利用为主的项目积极争取BOO模式。鉴于公司在地热能利用领域积累的项目经验和技术优势,使用以地热能为主,耦合空气能等多种其他能源的综合能源服务方案,可以实现更加高效节能的供能服务,带来更高的投资收益率。建议采用BOO模式,通过长期持有运营获取稳定的收益。
3.积极探索应用轻资产开发运营模式。在实际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前期开发过程中,存在部分优质项目由于业主要求在全生命周期持有综合能源系统产权,或者有其他第三方拨付资金,不需要公司参与投资。而公司以往主要以重资产投资为主,与业主需求不匹配。为获取该部分优质项目,建议探索开展轻资产开发运营模式,利用自身的技术和经验参与综合能源系统的设计和运营,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4.注重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技术创新是推动综合能源服务业务发展的核心动力,建议公司组建综合能源技术创新团队,与系统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深度合作,加强协同联动和信息共享,寻求公司在综合能源领域的技术领先优势,重点布局中深层地热能开发与利用领域方向。对综合能源服务项目中遇到的或可能遇到的工程问题,提前布局,设立相关科技攻关课题,联合对口的科研院所突破堵点难点。
5.聚焦开发公建等优质场景。医院、高校、政府办公等公共事业单位的用能场景具有能耗水平高、负荷波动小、用能需求增长快等特点,同时由于其财务收支归属政府等特性,使其具备投资风险低、项目收益稳定可持续等优势,是综合能源服务项目的理想应用领域。因此,建议公司优先考虑这些场景,通过提供定制化的能源解决方案,实现能源效率的最大化和运营成本的降低。
6.加强地方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初期,地方性城投企业承担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这使其在拓展综合能源服务这类市政能源业务时具备独特的资源优势。建议与地方政府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利用公司在综合能源服务领域积累的项目经验和技术优势,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共同开拓新型智慧城市综合能源服务业务。通过这种合作不仅能够促进能源项目的顺利实施,还能为参与各方带来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双赢。(作者:盛渝,郭航,申文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