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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时间:2025年10月23日 02:12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8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6,340,000股,并于2024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345,34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77,651,5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4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7,688,4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于2025年2月14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该部分股份数量为1,383,5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0%,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限售股和全部首发战略配售限售股于2025年8月14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计33名,对应限售股数量为115,4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3.44%,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其中首发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17,268,000股,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为3名;除首发战略配售股份外,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限售股数量为98,220,000股,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为30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限售股及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江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安立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孝灵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吴江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安立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孝灵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江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安立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孝灵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3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须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现持有公司38.28%股份的控股股东东阳市瀛华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吴江伟先生、吴顺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翰林先生、邓鸣先生、张增英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刘翰林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持有公司15.42%股份的股东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刘波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对上述6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一致同意将上述6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分别对每位候选人逐一表决,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6位董事将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上述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均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均能够胜任其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增英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刘翰林先生已参加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资料,其中刘翰林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邓鸣先生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及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文件。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江伟先生,1979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浙江巍华化工有限公司外贸部经理、副总经理,宁波巍华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浙江方华化学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东阳市瀛华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绍兴巍华新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江西华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江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4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同时通过持有控股股东东阳市瀛华控股有限公司85.00%股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32.53%的股份。吴江伟先生与吴顺华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二人系父子关系。吴顺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同时通过持有控股股东东阳市瀛华控股有限公司10.50%股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4.02%的股份。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吴江伟先生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

吴顺华先生,1952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曾任东阳市化工二厂厂长,浙江巍华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东阳市瀛华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浙江巍华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东阳市瀛华控股有限公司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顺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同时通过持有控股股东东阳市瀛华控股有限公司10.50%股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4.02%的股份。吴江伟先生与吴顺华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二人系父子关系。吴江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4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同时通过持有控股股东东阳市瀛华控股有限公司85.00%股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32.53%的股份。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吴顺华先生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波平先生,1975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审计部副部长、证券投资部副部长、证券投资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波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3,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2%。刘波平先生现任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刘波平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刘波平先生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翰林先生,1963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教研室主任、系主任、会计学院副院长、会计学院党委书记,力天影业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联信会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杭州兆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翰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

邓鸣先生,1974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浙江绍经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增英先生,1950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浙江省经信委《浙江通志·石油和化学工业志》副主编,浙江省氟化学工业协会秘书长,衢州南高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省氟化学工业协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增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2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7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2日在公司301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及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江伟先生召集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正常的董事会换届改选工作。公司控股股东东阳市瀛华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吴江伟先生、吴顺华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股东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刘波平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关于提名吴江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02《关于提名吴顺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03《关于提名刘波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正常的董事会换届改选工作。公司控股股东东阳市瀛华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刘翰林先生、邓鸣先生、张增英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关于提名刘翰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02《关于提名邓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03《关于提名张增英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4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3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3日发布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1月3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报告期内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3日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吴江伟先生

副董事长:潘强彪先生

总经理:夏卫平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任安立先生

独立董事:刘海生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11月3日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10月27日(星期一)至10月31日(星期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任安立、沈勇虎

电话:0575-82972858

邮箱:WHXC@weihua-newmaterial.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6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塘东路8号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11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一16: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5年11月4日16: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塘东路8号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01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社会公众股股东登记时必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需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须在登记时2025年11月4日16:00前送达登记地点,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安立、沈勇虎

电话:0575-82972858

传真:0575-82972856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塘东路8号

邮政编码:312369

(三)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个小时到达会议现场进行办理签到。如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5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之《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要求,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2025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65,999.52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65,274.7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为724.82万元。公司主要产品产销情况如下:

注1:浙江方华化学有限公司三氟甲基吡啶系列生产线2025年度第三季度开始投产形成销售。

注2: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三、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四、风险提示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会计师审计且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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