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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时间:2025年10月23日 02:25

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5-047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8,0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8,000,0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0月30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2025年4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723号),同意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新增股份48,000,000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已于2025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266,800,000股变更为314,80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6名,持有限售股共计4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5%,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份将于2025年10月30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对象承诺所认购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限售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或安排;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或安排;清溢光电关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清溢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股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限售股,股份数量为4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5%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0月30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特此公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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