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T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5-131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公司
发展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2月13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上海品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品器”)、北京天娇绿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娇绿苑”,“上海品器”、“北京天娇绿苑”以下合并共称“上海品器联合体”)签订了《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之产业投资协议》(以下简称“《产业投资协议》”)。2025年5月10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金科股份《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及《产业投资协议》约定,上海品器联合体或指定主体提供不少于7.5亿元的借款(本次由上海品器联合体或指定主体按承诺提供2.5亿借款,剩余5亿将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借款),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和新项目投入。京渝星璨(青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渝星璨”)、京渝星筑(青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渝星筑”)于2025年8月21日向公司及管理人出具了《作为品器联合体指定持股主体的沟通函》,承诺自愿履行《产业投资协议》中上海品器联合体项下一切义务。
鉴于此,为执行《重整计划》及支持公司发展,上海品器、北京天娇绿苑及白杰(身份证号码:511325********4613)与公司、重庆腾益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共同签订《借款合同》,由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总额人民币2.5亿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不超过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期限三十六个月。公司无需向其提供抵押、担保等保证措施。同时,公司根据资金需求和成本考量,可以在借款额度范围内决定借款和还款计划。
因公司控股股东京渝星璨、京渝星筑系上海品器、北京天娇绿苑为参与公司重整投资的新设投资主体,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最大值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且连续12个月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也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李根回避表决。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本次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一:上海品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股权结构
■
3、实际控制人
上海品器无实际控制人。
4、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5、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因公司控股股东京渝星璨、京渝星筑系上海品器、北京天娇绿苑为参与公司重整投资的新设投资主体,因此上海品器属公司关联方。
6、上海品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方二:北京天娇绿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股权结构
■
3、实际控制人
北京天娇绿苑的实际控制人为王平。
4、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5、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因公司控股股东京渝星璨、京渝星筑系上海品器、北京天娇绿苑为参与公司重整投资的新设投资主体,因此北京天娇绿苑属公司关联方。
6、北京天骄绿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共同出借人:白杰
1、身份证号码:511325********4613
2、关联关系:按照《产业投资协议》及《重整计划》约定,由上海品器联合体或其指定主体向公司提供借款。为履行承诺,上海品器联合体指定白杰向公司提供借款,并收取相应利息。白杰系京渝星璨的有限合伙人之一。
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目前市场贷款融资成本,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方
甲方1(出借人1):上海品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甲方2(出借人2):北京天娇绿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甲方3(出借人3):白杰(身份证号码:511325********4613)
甲方1、甲方2、甲方3统称为“甲方”
乙方1(共同借款人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2(共同借款人2):重庆腾益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1全资子公司)
乙方1、乙方2统称为“乙方”
2、借款金额: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金额人民币2.5亿元。
3、借款用途:根据本协议及《产业投资协议》的相关约定,本协议项下借款用于补充乙方的流动资金和新项目投入。
4、借款期限:36个月,自实际放款日起算,借款到期前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展期。
5、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年利率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6、借款发放:乙方向上海品器联合体提交书面的《借款发放通知书》,上海品器联合体指定甲方3根据《借款发放通知书》向乙方指定主体发放本协议项下借款资金。
7、借款偿还和利息支付:乙方应向甲方3指定账户直接偿付借款本金及利息。本协议项下的借款利息按照如下约定支付:自收到借款之日起每180天结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并偿付。
8、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期支付利息或偿还借款本金;(2)乙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资金;(3)乙方发生违约事件且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未予纠正的,甲方有权采取解除借款合同,宣布所有借款立即到期,停止发放本协议项下未发放的借款,并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全部借款本金、支付利息或其他应付款项。
9、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章后生效,至乙方清偿完毕本协议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以及其可能产生的如逾期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之日终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方提供上述借款,系公司重整产业投资人根据《重整计划》及《产业投资协议》的执行安排,旨在支持公司发展,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获取新项目,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本次关联方提供借款,资金使用灵活,无需提供抵质押担保,有利于平衡公司流动资金,为公司重整后的新业务发展提供启动资金,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本次交易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0万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本次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系公司重整产业投资人根据《重整计划》及《产业投资协议》的执行安排,旨在支持公司发展,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获取新项目,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本次关联方提供借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相关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简称:*ST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5-129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及内容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30日及10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暨注册资本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39名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锁的合计829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注销;同意公司将已回购的社会公众股3,706万股股份予以注销。
公司拟对前述总计4,535万股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上述公司已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634,081,632股变更为10,588,731,632股,则公司注册资本亦减少至10,588,731,632元。
本次已回购股份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涉及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由于公司尚在破产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债权人如果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1、若在2024年4月22日(不含当日)前形成的债权请按如下网址向公司管理人指定的债权申报系统律泊系统提出相关证明文件进行申报(已经申报的无需重复申报,申报网址:https://lawporter.com/display/2450000003);
2、若在2024年4月22日后形成的新债权请按如下邮箱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进行申报(申报邮箱:ir@jinke.com);
3、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股份注销事项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申报时间:2025年10月25日起至2025年12月9日止。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简称:*ST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5-130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伟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支持公司发展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重整计划》及《产业投资协议》约定,公司重整产业投资人上海品器联合体或指定主体将提供不少于7.5亿元的借款(本次由上海品器联合体或指定主体按承诺提供2.5亿借款,剩余5亿将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借款),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和新项目投入。鉴于此,为执行《重整计划》及支持公司发展,上海品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品器”)、北京天娇绿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娇绿苑”)及白杰(身份号码:511325********4613)与公司、重庆腾益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共同签订《借款合同》,本次由关联方指定主体向公司提供总额人民币2.5亿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不超过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期限三十六个月。
因公司控股股东京渝星璨(青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京渝星筑(青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上海品器、北京天娇绿苑为参与公司重整投资的新设投资主体,故上海品器、北京天娇绿苑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支持公司发展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审核意见。
本议案关联董事李根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