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0
债券代码:127099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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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出售联营企业股权
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联营企业股权的议案》,公司决定出售联营企业江苏安德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德福能源科技”)48.55%股权,转让总价款为18,414.47万元,受让方分别为江苏天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晏”)、杭州玥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玥加科技”)及业阳供应链管理(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阳供应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22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出售联营企业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2025年8月1日,公司与交易各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已收到受让方江苏天晏支付的首期股权转让款3,242.92万元,分别收到玥加科技、业阳供应链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各3,792.89万元,累计已收到股权转让款10,828.70万元。安德福能源科技已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由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安德福能源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股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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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晏振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永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永强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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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晏振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永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永强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9
债券代码:127099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公司董事长晏振永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现场出席主持会议,通过通讯方式参会,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由公司联席董事长李桃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6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董事会秘书、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70),公告内容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制定《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上述制定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