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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时间:2025年10月25日 02:36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9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何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磊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何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磊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0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为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2.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合并报表中按规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为人民币23,642,447.04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78,269,433.19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90,495,518.34元。

3.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公司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25年10月10日,公司总股本为466,358,55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139,907,565.00元(含税)。

(二)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时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原则实施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两个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58,200,000.00元、18,000,000.00元,分别占当年度总资产的比例为5.95%、 0.66%,均低于50%。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28%(现金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占期末未分配利润的17.70% 。公司有较强盈利能力,经营性现金流稳健,资产负债率长期处于较低水平,分红不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未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且未来十二个月内无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等因素作出的决定。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长成果的原则。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8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4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何颉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1-9月份,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22,935,394.98元,实现净利润 295,304,796.52元,实现综合收益总额295,304,796.52元。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2025年前三季度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章程》修改的具体内容如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改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提名兰金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兰金珠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将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即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董事会的表决结果为: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兰金珠先生简历附后,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向子公司山西浩之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二级子公司鹤壁全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向子公司山西浩之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二级子公司鹤壁全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关于关联方四川依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及所从事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何颉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关于关联方四川依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及所从事业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八)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兰金珠先生,1981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3年入职本公司,历任四川国光农化有限公司业务员、省区经理、大区经理、公司二级子公司四川嘉智农业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作物调控技术研究院猕猴桃/大樱桃研究所所长,现任公司国光方案部部长。截至本日,兰金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0,00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它法律法规禁止任职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2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四川依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拟增加经营范围及所从事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方四川依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及所从事业务事项的基本情况

成都松尔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四川依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贝装备”)55%的股权,系依贝装备控股股东。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光股份”)董事长、总裁何颉先生系成都松尔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颜昌绪先生持有成都松尔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46%的出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与依贝装备构成关联关系。

何颉先生恪守对公司的忠实、勤勉义务,其未参与依贝装备的具体经营管理。

自设立至今,依贝装备主要从事园林、农业机具(含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向依贝装备采购园林、农业机具(事前已经履行关联交易相关程序,该等产品与公司核心产品具有较好的协同效应)对外出售,对于完善与丰富公司产品体系、增强客户粘性、提升公司竞争实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目前,根据依贝装备的经营发展规划,依贝装备拟增加经营范围,自主开发包括古树名木养护、白蚁红火蚁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环境卫生消毒杀菌等工程项目并开拓终端用户,前述新增业务涉及与国光股份(含合并范围内子公司)非主营业务中的古树名木养护业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业务、环境卫生消毒杀菌业务重叠。通过工程项目实践,依贝装备将更加深刻理解终端用户需求,从而为后续的园林、农业机具等产品的研发与技术升级提供充分的经验积累。鉴于公司与依贝装备长期在园林、农业机具方面开展合作,因此公司亦将受益于依贝装备产品的升级换代。此外,依贝装备承诺:在开展古树名木养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环境卫生消毒杀菌等工程项目时,将优先采购公司相关养护产品、与公司开展相关合作(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司将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相关程序)。依贝装备拟变更前后的经营范围、所从事业务对比情况如下:

注:因经营发展需要,四川依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在变更经营范围的同时拟更名为四川松尔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实际变更后的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古树名木养护、白蚁红火蚁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环境卫生消毒杀菌等工程项目,市场较为分散,市场参与主体多为小微企业且参与者众多,各市场主体均可利用其资源获取一定的市场份额。同时,公司主要从事以植物生长调节剂、杀菌剂为主的农药制剂和水溶性肥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古树名木养护业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业务、环境卫生消毒杀菌业务均为小微型工程施工项目,并非公司主营业务或主营业务发展方向,且该类业务规模占公司业务规模的比例极低。因此,依贝装备拟增加经营范围并新增从事古树名木养护、白蚁红火蚁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环境卫生消毒杀菌等工程业务对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

根据《公司法》《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董事忠实义务的规定,鉴于依贝装备系公司董事长何颉先生控制的企业,特将上述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在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前,依贝装备将维持目前的经营范围及所从事业务。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四川依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及所从事业务的议案》,其中董事长何颉先生回避表决。

本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1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山西浩之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二级子公司

鹤壁全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山西浩之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二级子公司鹤壁全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提供借款事项概述

2024年10月30日,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山西浩之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二级子公司鹤壁全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向子公司山西浩之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之大”)继续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借款,向二级子公司鹤壁全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壁全丰”)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均为从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1年。(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为降低整体融资成本,根据浩之大、鹤壁全丰的实际资金需求,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在浩之大、鹤壁全丰的上述借款到期后,公司以自有资金继续向浩之大和鹤壁全丰分别提供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借款,年利率3.0%(按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1年期LPR计算),借款期限从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1年,按季结收利息。

浩之大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另外两名股东田飞、郭联琴不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鹤壁全丰是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二级子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四川润尔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鹤壁全丰51%的股权),且该二级子公司另外四名股东王志国、安阳富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阳全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阳源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因此,本次提供资金事项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山西浩之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鹤壁全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山西浩之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800083723481G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农药零售;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肥料销售;土壤与肥料的复混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会议及展览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住所:山西省绛县开发区工业园区18号

5.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何颉

7.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7日

8.股权结构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10.其他重大事项

浩之大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亦未向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浩之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鹤壁全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602MA3XE2EN13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经营范围:农药生产及销售,水溶肥料生产及销售,发动机的生产加工、制造及销售,农用机械设备的生产加工、制造及销售,金属制品的加工及销售,经营本公司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4.住所: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姬家山产业园区1号

5.注册资本:9,500万元

6.法定代表人:欧阳文恒

7.设立时间:2016年10月8日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四川润尔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通过四川润尔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鹤壁全丰51%的股权。

9.鹤壁全丰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0.其他重大事项

鹤壁全丰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亦未向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鹤壁全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提供借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向浩之大、鹤壁全丰提供借款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其生产经营能力,有助于公司向终端用户提供更加丰富、完善的产品及产品组合,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增加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本次借款遵循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借款利率,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加强对浩之大、鹤壁全丰的资金管理,监督其有效使用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3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03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一)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以传真方式登记的,参加现场会时,应提供与传真件一致的原件。

(二)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11月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2.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件登记的,须于2025年11月7日下午16:30前送达本公司。

(三)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送达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信函注明“股东会”字样。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邮政编码:610100)

联系人:李超、向莹壑

电子邮件:dsh@scggic.com

联系电话:028-66848862

传真号码:028-66848862

(五)其他事项: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2.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3.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49,投票简称为国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2025年11月1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5年11月11日下午14:30召开的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如同一议案在同意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委托人为非自然人股东的,应加盖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会议结束

附件三: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11月7日16:30前与本通知要求的参加本次股东会的其他文件及证明材料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

3、本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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