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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时间:2025年10月25日 02:36

证券代码:600549 证券简称:厦门钨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320亿元,同比增长21.3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2亿元,同比增长27.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15亿元,同比增长39.63%。

1、钨钼业务方面。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钨钼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45.68亿元,同比增长11.47%;实现利润总额23.25亿元,同比增长20.13%。报告期,公司不断夯实内部管理和优化经营工作,积极应对原材料价格在报告期内大幅上涨的情形,推动产品盈利能力不断提升,其中第三季度利润总额环比增长42.84%。前三季度,主要深加工产品细钨丝共实现销量1,015亿米,同比下降5%,销售收入同比增长4%;切削工具产品销量同比增长12%,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7%。

2、能源新材料业务方面。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新能源电池材料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30.59亿元,同比增长29.80%;实现利润总额6.12亿元,同比增长48.93%。前三季度,钴酸锂产品销量4.69万吨,同比增长45%,行业龙头地位进一步加强;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含三元材料、磷酸铁锂及其他)产品产销量逐季稳步提升,前三季度销量5.30万吨,同比增长36%。

3、稀土业务方面。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稀土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3.33亿元,同比增长35.27%,实现利润总额1.85亿元,同比增长2.74%,上年权属公司金龙稀土完成冶炼分离业务处置,本年无此事项,剔除该事项影响,利润总额同比增长35.83%。公司主要深加工产品磁性材料在新能源汽车与节能家电等多个应用领域实现增量并在人形机器人领域通过了多家客户认证,前三季度实现销量8,177吨,同比增长29%。

4、房地产业务方面。 2025年前三季度,房地产业务实现营业收入0.40亿元,同比增长15.19%;实现利润总额-0.62亿元,同比减利1.30亿元。主要由于去年完成处置成都滕王阁地产及成都滕王阁物业股权,确认投资收益1.45亿元,本年无此事项。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长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炳贤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浩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黄长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炳贤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浩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长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炳贤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浩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长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炳贤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浩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长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炳贤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浩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长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炳贤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浩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5-095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秘办公室于2025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黄长庚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权属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该议案已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已出具对本议案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详见公告:临-2025-096《关于公司及权属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向其全资子公司海沧金鹭增资的议案》。为优化厦门金鹭硬质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沧金鹭”)资产结构,支持其降低负债水平,进一步推动其经营发展,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金鹭”)以货币出资的方式向海沧金鹭增资40,000万元。本次增资后,海沧金鹭的注册资本将由50,000万元增加至90,000万元,厦门金鹭仍持有海沧金鹭100%的股权。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金属切削方案工程中心项目的议案》。会议同意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投资38,786万元在厦门市湖里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厦门金鹭先进陶瓷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建设金属切削方案工程中心并配套精密陶瓷粉末销售1000吨。新设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9,000万元。本项目有利于公司提升切削工具方案服务能力,有利于提升厦门金鹭的整体竞争力,符合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

详见公告:临-2025-097《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金属切削方案工程中心项目的公告》。

以上第三、四项议案涉及的投资建设项目系按照现行情况进行测算,未来行业政策、市场环境、技术进步等因素可能发生较大变化或不达预期,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也可能存在不可控事项,以上不确定因素将直接影响项目的建设进度、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预期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49 证券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5-097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金属切削方案工程中心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落实公司切削工具产品方案化的公司战略,提升高效切削解决方案能力,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金鹭”)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建设金属切削方案工程中心项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钨业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金属切削方案工程中心项目的议案》,同意厦门金鹭投资38,786万元在厦门市湖里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厦门金鹭先进陶瓷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设公司”),建设金属切削方案工程中心并配套精密陶瓷粉末销售1000吨。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厦门金鹭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金属切削方案工程中心项目

(二)项目主要内容:本项目拟投资38,786万元(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设立厦门金鹭全资子公司建设金属切削方案工程中心并配套精密陶瓷粉末销售1000吨,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35,78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3,005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新设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9,000万元。本项目建设周期3年(具体建设周期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实现现有切削工具方案中心平台综合服务能力的进一步拓展升级,全面助力公司产品方案化战略落地实施。

(三)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目的:近年来切削工具行业正经历从单一产品销售向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及服务的模式转型,为顺应客户对个性化、定制化解决方案日益增长的需求,并紧跟国际一流品牌在全球部署解决方案中心的趋势,建设解决方案中心已成为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市场竞争力的关键。因此,厦门金鹭规划建设金属切削方案工程中心,作为厦门金鹭整体方案开发服务的综合平台,同时兼具高效切削解决方案能力展示与快速配套生产的功能,旨在提升公司方案服务能力,精准满足客户需求,强化市场竞争力。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厦门金鹭新设全资子公司及建设金属切削方案工程中心项目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有助于公司提高方案服务能力,促进工具产品销售的快速增长,加快公司的战略布局与发展。

本项目短期内不会对公司本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受宏观经济波动、行业变化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本项目可能存在项目实际进度或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等风险。针对主要风险,公司将继续发挥钨产业链优势,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不断提高方案服务水平,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49 证券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5-096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权属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权属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权属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等),该类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及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存在一定的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由于公司及权属公司部分自有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使用,保障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本次委托理财的投资金额额度为16亿元(其中厦钨新能额度为6亿元),即在规定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其中厦钨新能任一时点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在投资期限与额度内,公司及权属公司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限定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等),并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大中型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投资期限与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实施。

二、审议程序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权属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权属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等)。本次委托理财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且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其中厦钨新能任一时点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审计委员会、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等),该类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及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不排除存在一定的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现金投资理财管理制度》办理相关委托理财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4. 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需要时或认为需规避风险时,可便利地转换为公司的流动资金,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的使用,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专项意见说明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的资金需求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10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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