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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5年10月28日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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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上述变更登记与备案相关的具体事项,办理人员在办理变更与备案过程中,可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订事项进行相应调整。以上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三、修订公司相关制度情况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保持一致,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上述拟修订的制度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授权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待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生效后同步实施。

上述修订后的制度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09 证券简称:豪悦护理 公告编号:2025-053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回购注销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价格:由32.17元/股调整为18.94元/股。

●回购数量:由1,200股调整为1,680股。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价格及数量的议案》,现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有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11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8月12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4、2021年8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年8月19日,公司披露了《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7、2021年11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90,000股,公司股本总额从158,938,300股增加至159,838,300股。

8、2022年7月30日,公司披露了《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2022年8月3日完成了2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56,041,513元变更为156,021,513元。

9、2022年10月19日,公司披露了《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并于2022年10月21日完成了7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56,021,513元变更为155,951,513元。

10、2023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因本次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预留期限已超12个月,公司未确定预留权益激励对象,该22.5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11、2024年1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30%,本次解除限售股数量为243,000股,剩余限售股数量为567,000股。

12、2024年1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30%,本次解除限售股数量为240,000股,剩余限售股数量为320,000股。

13、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中的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实施了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实施了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实施了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

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实施了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

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实施了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实施了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

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实施了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0.40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或数量做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具体调整如下:

1、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P=(P0-V)/(1+n)=(32.17-5.65)/(1+0.40)=18.94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进行如下调整:

Q=Q0×(1+n)=1,200×(1+0.40)=1,680股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的回购注销价格由32.17元/股调整为18.94元/股,回购数量由1,200股调整为1,680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注销价格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价格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调整后的回购注销价格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注销价格及数量。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对公司本次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价格及数量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豪悦护理本次回购价格及数量调整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价格及数量调整相关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股份注销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09 证券简称:豪悦护理 公告编号:2025-054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回购股份80,507股,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情况概述

1、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回购方案》),同意公司通过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00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窗口期顺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2、2022年5月18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3、2022年6月10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了及时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4、回购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于每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公司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2日、2022年8月2日、2022年9月2日、2022年10月12日、2022年1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5、截至2022年11月1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05,071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2%,成交的最高价格为37.850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36.195元/股,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30,002,157.56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回购方案。

二、回购股份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15日,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05,0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2%。根据公司《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公司不低于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之90%的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不高于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之10%的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且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五条,公司回购的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在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公司将于2022年11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724,564股,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公司将剩余部分80,507股实施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股权激励,则回购剩余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三、本次注销库存股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因此,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账户中剩余库存股80,507股予以注销。

四、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变动情况

注:股份结构变动以股份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

五、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事项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剩余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

六、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80,507股公司股份予以注销,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事项。

特此公告。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09 证券简称:豪悦护理 公告编号:2025-055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红丰路655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2日

至2025年1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相关公告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于会议召开前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的文件: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方式:

(1)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11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红丰路655号证券部办公室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代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红丰路655号

联系人:范嘉琦 电子邮件:admin@hz-haoyue.com

联系电话:0571-89190009 传真:0571-89190007

3、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文件等(如适用),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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