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67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转债代码:113663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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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回购专户未在“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报告期末,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2,394,600 股,占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 1.24%。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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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应思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洪益琴会计机构负责人:杨超凡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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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应思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洪益琴会计机构负责人:杨超凡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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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应思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洪益琴会计机构负责人:杨超凡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转债代码:113663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应思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晖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转债代码:113663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化股份”)子公司中景辉(杭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景辉”)拟与公司关联方建德市产业发展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德产发”)共同投资设立杭州海峰建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峰建芯”)。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4,200万元,其中,中景辉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1,090万元,持有海峰建芯25.952%的股权;建德产发以现金增资人民币3,000万元,持有海峰建芯71.429%的股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进行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过本次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
风险提示:中景辉对必博半导体的间接投资,在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技术迭代加快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和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简介
新化股份子公司中景辉拟与公司关联方建德产发共同投资设立杭州海峰建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4,200万元,其中,中景辉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1,090万元,持有海峰建芯25.952%的股权;建德产发以现金增资人民币3,000万元,持有海峰建芯71.429%的股权;杭州福海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110万元,持有海峰建芯2.619%的股权。
(二)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原因
为更好地发挥地方国资优势,推动区域产业升级与联动发展,公司联合建德市国资公司的子公司建德产发,发起设立海峰建芯股权投资专项基金,对杭州必博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博半导体”)进行增资参股投资。
必博半导体是一家专注于无线通信芯片(5G RedCap芯片)的研发、设计及销售业务,提供以“轻量化5G+卫星通信”为核心的“空天地海”一体化通信解决方案。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晖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了相关会议审议并发布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四)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的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建德产发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对外投资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建德市产业发展运营有限公司为建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德国资”)的子公司,建德国资为新化股份的第一大股东,截至目前,持有公司16.25%股份。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建德市产业发展运营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2MAE5CTPN9N;
3.成立日期:2024年12月6日;
4.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路16号6层;
5.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法定代表人:何承霖;
7.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建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50%;建德经开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0%;建德市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
10.经查询,建德产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杭州海峰建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注册资本:4,200万元人民币;
4.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福海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全体合伙人信息及出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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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1.普通合伙人:杭州福海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有限合伙人:中景辉(杭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有限合伙人:建德市产业发展运营有限公司;
4.标的公司:杭州海峰建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投资金额及出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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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资期限
根据合伙企业的资金安排出资。
(四)投资范围
合伙企业专项投资于杭州必博半导体有限公司的股权,闲置资金可投资于银行存款、国债、货币市场基金。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风险可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本次交易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六、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风险分析
中景辉对必博半导体的间接投资,在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技术迭代加快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和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七、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晖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了相关会议审议并发布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4
转债代码:113663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9月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现将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1-9月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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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上述产量、销量为折百数量(下同)。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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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 2025年1-9月主要产品价格同比有较大变化,其中:脂肪胺产品价格下降5.26%,有机溶剂产品价格下降21.25%,合成香料产品价格下降2.63%。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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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2025年1-9月主要原材料价格同比有较大幅度变化,其中:丙酮价格下降23.05%,丙酮(保税)价格下降26.34%,酒精价格下降10.93%,正丙醇价格下降2.69%,正丁醇价格下降19.48%,液氨价格下降16.26%,丙烯价格下降3.70%,白煤价格下降11.14%,松节油价格上升40.81%。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