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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时间:2025年10月30日 05:33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魏中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林霞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备注:

1、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未在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2025年9月30日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600,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831%。

2、公司控股股东魏中浩先生(以下简称:转让方)与杭州明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明策)于2025年10月10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杭州明策转让其持有的29,000,000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383,237,774股的7.57%),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61,000,000元(以下简称:本次转让)。

本次转让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协议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能否最终完成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魏中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林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林霞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魏中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林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林霞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魏中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林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林霞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董事长:魏中浩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5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4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

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anqing.qin@cnaff.com进行

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更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1月5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5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魏中浩先生

公司独立董事:章孝棠先生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冯林霞女士

公司董事会秘书:秦汉清先生

(具体参会人员以实际出席为准)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11月5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4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hanqing.qin@cnaff.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电话:021-66523100

邮箱:jye@cnaff.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 第十四号---食品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报告期经销商变动情况

公司通过直销模式进行产品销售,无经销商。公司在全国重要省市设立销售子公司,自有销售团队可以针对重要客户进行产品开发和业务渗透,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上通过导入产品组合、香精和食品配料的一体化服务,提升客户对公司产品和服务的全方位认知,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同时,与地方性贸易批发商合作,由其对接当地或周边地区的小规模客户,从而提升公司产品的辐射度和影响力,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以上经营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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