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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时间:2025年10月31日 13:40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5-06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谢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丽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丽娟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谢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丽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丽娟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5-067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其中董事杜业鹏先生以现场方式参会,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谢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5年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餐厨垃圾处理委托运营服务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签署餐厨垃圾处理委托运营服务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本议案包含3个子议案,采取逐项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3.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包含24个子议案,采取逐项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4.01《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2《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3《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4《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5《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06《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08《关于修订〈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9《关于修订〈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10《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11《关于修订〈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12《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13《关于修订〈总裁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14《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15《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16《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17《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18《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19《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0《关于废止〈内部控制手册(试行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1《关于废止〈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手册〉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2《关于废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3《关于废止〈接待和推广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4《关于废止〈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制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裁工作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现拟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年。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公告》。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如下:

(1)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127,261,793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285.3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子议案逐项审议时,关联董事杜业鹏先生、王红毅先生、杜凝女士已回避表决。

上述子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对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等事项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关联董事杜业鹏先生、王红毅先生、杜凝女士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对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等事项进行调整,据此编制了《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关联董事杜业鹏先生、王红毅先生、杜凝女士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对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等事项进行调整,据此编制了《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关联董事杜业鹏先生、王红毅先生、杜凝女士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对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等事项进行调整,公司据此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关联董事杜业鹏先生、王红毅先生、杜凝女士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体工作安排,公司决定于2025年11月17日(周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三、议案四项下子议案4.05、4.06、4.07及议案五、议案六。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5-068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其中监事高猛先生以现场方式参会,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洪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法律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前,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如下:

(1)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127,261,793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285.3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子议案逐项审议时,关联监事赵洪波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对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等事项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关联监事赵洪波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对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等事项进行调整,据此编制了《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关联监事赵洪波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对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等事项进行调整,据此编制了《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关联监事赵洪波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对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等事项进行调整,公司据此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关联监事赵洪波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5-070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餐厨垃圾处理委托运营服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餐厨垃圾处理委托运营服务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交易概况

为聚焦餐厨有机废弃物处理及废弃食用油脂资源化利用业务整体战略发展规划,2025年10月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山高十方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高十方”)中标邢台市餐厨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项目资源化利用管理服务项目,为保障项目有序推进,拟就该事项签署合作协议。本次中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餐厨垃圾委托运营服务项目中标结果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外部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邢台市国润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29MA0EA7FK2P

注册资本:4,5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周靖超

营业期限:2019年11月13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河北邢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小吕寨镇中大吕村村南)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餐厨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及相关产品销售;农用沼气生产与综合利用;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生物质能发电及销售;城市和农村排泄物收集、运输、处理服务;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生产与销售;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及综合利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股人:四川发展中恒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实际控制人为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查询,国润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是失信被执行人,主要系其工程建设款项诉讼所致,本次合作为委托运营,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账务往来,为项目分成合作。

三、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邢台市国润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山高十方

第一条主要合作内容

甲方在确保项目具备合法特许经营权的前提下,与乙方(或指定主体)就邢台市餐厨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源化利用技术提升及运营管理展开合作。

第二条 合作范围

管理服务范围具体包括:项目收运管理、生产运营管理、设备管理、资源化利用技改及资源化产品市场化处置及销售、安全生产、环保排放合规、外部关系协调、政府补贴收取等管理服务的全链条工作。

(1)处置品类及规模:餐厨垃圾(150吨/日)、城市粪污(300吨/日)、地沟油;

(2)服务区域:邢台市桥东区、桥西区、河北邢台经济开发区全域;

第三条 合作期限

管理服务期限8年,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服务的权利,到期前6个月双方协商续签事宜。

第四条运营合作模式

1、运营合作内容

(1)项目运营恢复

本协议签署后,由乙方为项目提供恢复生产经营的必要启动资金,重新恢复项目运营。

(2)项目日常运营

运营合作期内,由乙方负责项目的正常经营和管理。乙方在每月25日前制定下月项目运营和费用支付计划,双方在每月30日前完成沟通确认,确认后由乙方实施。

(3)项目技改合作

运营合作期内,乙方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向甲方提出合理技改方案,经甲方同意后实施。

2、收益分成

(1)在运营合作期内,乙方收益计算如下:

乙方年度收益=(项目餐厨垃圾处置费现金收入+城市粪污处置费现金收入+资源化产品现金收入(含粗油脂、动物蛋白、碳源等)-项目运营费用)*乙方分成比例 。

乙方分成比例经招标确定为43.6%。

(2)每年1月31日前,双方根据第(1)项规定的计算方式进行分成。

(3)每年度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项目公司进行年度审计,在年度审计中对收入、成本数据有调整的,相应影响金额在下一次分成中予以计算冲抵。

第五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义务的,视为违约。

第六条 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上述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为准。

四、本次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中标的委托运营餐厨垃圾处理服务项目有利于公司在轻资产服务业务方面拓展,有助于公司积累项目经验,增厚经营业绩,提升主业优势,增强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

本次中标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后续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5-071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5年9月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公司已完成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70,988,309股变更为466,296,153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70,988,309元变更为人民币466,296,153元。

二、《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和《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生效实施。

三、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修订、废止及制定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及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废止及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修订、制定的公司治理制度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上述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不再设置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等事项经审议通过生效后,公司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等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或备案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5-072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情况

(1)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冲女士,于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三家上市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智能制造装备、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行业。

(2)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赵佳伟女士,于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于晓芳女士,于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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