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77 证券简称:德创环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1.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7.48%,主要系公司在手订单陆续执行,收入确认增加所致。
2.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45.8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73.12%,主要系上年同期股份支付冲回费用1,596.55万元所致。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25.6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12.35万元,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58.77%。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2.40万元,主要系美元、印度卢比等外币汇率波动确认汇兑损失716.67万元所致。
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200.6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银行保函保证金和银行承兑保证金支付增加,同时在手订单执行增加,购买商品等付款增加所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一)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金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丹妮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少炜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金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丹妮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少炜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金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丹妮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少炜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77 证券简称:德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5-051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修订、
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修订《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治理实际需求,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之日起解除职务,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继续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较多,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等监事相关表述,并按照法规的要求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以及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序号根据上述内容做的相应调整等,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上述事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修改后的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司章程》。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上述事项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并授权管理层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变更(备案)登记事项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三、修订、制定相关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持公司治理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的一致性,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治理制度的条款进行修订,并制定新的公司治理制度:
■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制度文件。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融资决策制度》《日常生产经营决策制度》《非日常经营事项决策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查看更多: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