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5-072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
5%以下提示性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情况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芜湖勤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勤慧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9,662,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降至4.98%;芜湖富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春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9,703,7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降至5.00%。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勤慧投资、富春投资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勤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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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富春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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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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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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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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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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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勤慧投资于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4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2,0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富春投资于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79,922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25%。
本次权益变动后,勤慧投资持有公司股份9,662,3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4.98%;富春投资持有上市公司公司股份9,703,7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5.00%。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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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其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勤慧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9,784,320股减少至9,662,32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降至 4.98%;富春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10,183,680股减少至9,703,758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降至5.00%。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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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勤慧投资、富春投资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富春染织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勤慧投资、富春投资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勤慧投资、富春投资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5-073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芜湖富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春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0,183,6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5%;公司股东芜湖勤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勤慧投资”)持有公司股份9,784,3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4%。富春投资和勤慧投资均为合伙企业,上述股份均为其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培富先生、何璧颖女士、何壁宇女士、俞世奇先生与富春投资、勤慧投资因关联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1,695,694股,持股比例67.85%。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9月19日,公司披露了《富春染织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合伙企业富春投资、勤慧投资因合伙人出于个人资金需求,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富春投资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8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勤慧投资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5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富春投资、勤慧投资发来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富春投资于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79,922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25%;勤慧投资于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4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2,0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富春投资、勤慧投资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富春投资持有公司股份9,703,7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5.00%;勤慧投资持有公司股份9,662,3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4.98%。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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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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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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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二)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和比例。
(三)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根据减持计划,本次减持时间区间为2025年10月21日至 2026年1月20日;截至2025年11月6日,富春投资、勤慧投资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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