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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时间:2025年11月12日 03:07

上市公司名称: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泸天化

股票代码: 000912

信息披露义务人1: 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快安路8号6A号(自贸试验区内)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A座28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红黄路1号1幢兴业大厦(4至9层、16、17和19层)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红黄路1号1幢兴业大厦(4至9层、16、17和19层)

权益变动性质: 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 2025年11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则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表:

■■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制关系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情况如下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表: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制关系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情况如下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除泸天化外)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的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权益的情况。

第二章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泸天化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2025年9月7日披露《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2025 年9 月29 日开始)的3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7,040,000 股,减持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31,360,000 股,减持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680,000 股,减持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除以上公告外,未来12个月内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章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泸天化股份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二级市场减持泸天化9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823%,变动后持股数由26,719,482股减少至26,628,182股,持股比例由1.704049%减少至1.69822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在二级市场减持泸天化17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132%,变动后持股数由51,949,277股减少至51,771,777股,持股比例由3.31309%减少至3.30177%。变动后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一致行动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合计持有泸天化78,399,9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7%。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益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四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泸天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2025年5月22日-2025年8月21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及其一致行动人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减持136.64万股及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泸天化股份的情况。

第五章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六章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上市住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1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强

2025年11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2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负责人:丁武民

2025年11月11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1: 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强

2025年11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法定代表人: 丁武民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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