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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时间:2025年11月15日 03:58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5-068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徐汇区漕溪北路595号A座五楼会议中心多功能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总裁郭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董事会秘书苏朋程先生出席;全体高管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全部1项非累计投票提案,该项提案所作出的决议为普通决议,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佘珉玥、于胜寒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各项决议的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1月1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5-070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补选的基本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光明地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补选王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职期限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光明地产《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各位董事的工作经验和业务专长,由全体董事提名,同意补选王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同意补选王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期限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简历详见附件。

二、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下午14:15召开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补选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下午14:30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补选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的议案。

三、尚须履行其他程序:

依据《公司章程》“第八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规定,为确保治理结构完善及企业正常运营,公司将依法及时办理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王伟先生简历

王伟,男,汉族,1972年10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学历。曾任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总裁、董事,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光明食品产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总经理,现任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5-069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下午14:30在上海徐汇区漕溪北路595号A座五楼会议中心多功能厅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党委书记、董事王伟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5-07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且全票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5-07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董事会召开情况说明

1、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推举公司党委书记、董事王伟先生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召集主持人;

2、议案2,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并全票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3、议案1、2,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依据《公司章程》“第八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规定,为确保治理结构完善及企业正常运营,公司将依法及时办理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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