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资本圈》了解到,近日,青岛证监局正式发布〔2025〕18 号决定书,对青岛鲁信创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姜岳,时任总经理皮肖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这一监管行动犹如一声警钟,打破了这家背靠上市公司的私募机构表面的平静。
警示函明确指出,青岛鲁信创晟存在两大核心问题:一是将私募基金投资管理职责委托他人行使,二是缺少开展私募基金业务必要的从业人员。这两个问题直指私募机构 "空心化" 经营的本质特征 —— 表面上拥有合法的私募管理人资质,但实际运作中却将核心的投资管理职责外包,自身缺乏必要的专业团队支撑。

这种 "空心化" 运作模式严重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根据《私募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将投资管理职责委托他人行使;第三条第三款则明确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具备开展私募基金业务必要的从业人员。青岛鲁信创晟的行为显然触碰了监管红线。
青岛鲁信创晟的母公司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鲁信创投",股票代码:600783.SH)是山东省内知名的上市创投企业,公司实控人为山东省财政厅。从鲁信创投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来看,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营业收入稳定,利润总额同比增长 73.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39.81%,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 40.00%。
然而,就是在母公司业绩亮眼的背景下,其旗下的私募子公司却暴露出如此严重的合规问题。这一现象值得深思:为何背靠大树的子公司会出现 "空心化" 经营?
回溯历史,鲁信创晟成立于 2014 年 12 月,最初名为鲁信创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由鲁信创投出资 2 亿元设立,注册地点在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当时设立的目的是 "拓宽公司的业务范围,促进公司多元化发展战略实施"。然而,从警示函揭示的问题来看,这家子公司在设立十余年后,不仅没有实现当初的战略目标,反而陷入了 "空心化" 运作的困境。

鲁信创晟时任董事长 姜岳

鲁信创晟时任总经理 皮肖瑶
监管部门在警示函中明确指出,姜岳作为时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皮肖瑶作为时任总经理,未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这一认定体现了监管部门对私募机构 "看门人" 责任的重视,也向市场传递了明确的信号:私募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必须切实履行其管理职责,不能成为 "甩手掌柜"。
根据《私募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青岛证监局决定对青岛鲁信创晟及其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这一监管措施虽然不具有行政处罚的强制力,但具有重要的市场警示意义,对相关主体的声誉和后续业务开展将产生实质性影响。
青岛鲁信创晟的案例为整个私募行业敲响了警钟。在私募基金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部分机构为了追求规模扩张和短期利益,可能会采取 "空心化" 运作模式,将核心的投资管理职责外包,自身仅保留牌照和通道功能。这种模式不仅违背了私募管理人的本质要求,也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从投资者保护的角度来看,"空心化" 运作的私募机构往往缺乏必要的风险控制能力和专业管理团队,难以有效履行对投资者的信义义务。一旦出现投资风险,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将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因此,监管部门对这类行为的严厉打击,实际上是对投资者权益的有力保护。
作为上市公司鲁信创投的全资子公司,青岛鲁信创晟出现如此严重的合规问题,也引发了市场对母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的关注。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不仅要对自身的经营管理负责,还要对其下属子公司的合规运作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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