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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时间:2025年12月06日 02:56

证券代码:002553 证券简称:南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5-073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对现行《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8月13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15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5,409,63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26.03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140,812,903.17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278,688.34 元,南方精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534,214.83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5,409,639.00 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131,124,575.83 元。

经此发行,公司注册资本由348,000,0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353,409,63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亚验〔2025〕4 号)。

2、完善股东、股东会的相关表述和规定

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明确规定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的义务;将股东会股东提案权所要求的持股比例由“3%”降低至“1%”;股东会不再行使审议批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的职权。

3、完善董事、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要求,删除监事会专章

设置职工代表董事;新增专节规定独立董事;新增专节规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中删除监事会专章及零散的监事会、监事相关条款。

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仍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监事自动卸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管理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决议的有效性,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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