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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5年12月10日 04:15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实质内容不变,其中不影响条款含义的标点调整、语句调整等非实质性条款不再逐条列示。《公司章程》修订后,导致条款序号发生变动的,依次顺延。《公司章程》最终修订情况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及备案等事项。

三、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章程指引》《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现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并结合最新规则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文件。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5一080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规范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薪酬方案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根据其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职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和内容,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全部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是固定报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年薪标准的50%分月发放,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评定后授权董事长执行;绩效薪酬是年度经营效益的体现,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完成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及完成个人年度工作目标在年薪标准的50%基础上进行考核获得的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评确定后授权董事长执行;中长期激励是指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的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评确定后授权董事长执行。

(1)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裁、常务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薪酬标准

税前55万元/年-350万元/年。

四、其他规定

(一)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经审批后按规定发放,以上薪酬均为含税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缴纳,公司按规定进行代扣代缴。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5-081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8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5年12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3-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文件。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一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公司股东可采取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①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4日期间工作日的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6:00;②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4日17: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wq_lai@lcetron.com),请根据是否本人出席提交相应的证件手续(详见如上登记所需文件)的扫描件。③信函方式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4日16:00前信函快递送达至本公司。

3、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4、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14:20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手续。

5、注意事项:a、如果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没有按照上述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和签到手续的,将不得参与现场投票;b、书写时请用正楷,并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涂改。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君、赖文清

联系电话:0791-88161608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330096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36

2、投票简称:联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截至2025年12月18日,本人(本公司)持有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

股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出席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25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注:1、本次股东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临时股东会结束时。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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