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银河证券新发展研究院)
核心观点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10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持续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将是2026年资本市场工作重点。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金融改革创新的重点领域仍在资本市场。新质生产力正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劲推动力和支撑力,需要加强资本市场改革,更好赋能新质生产力。继“十五五”规划建议强调“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之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使用“持续深化”这一表述,是对2026年资本市场开展投融资改革重要性的再次深化。
2026年资本市场工作的四大重点方向:
第一,提高资本市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积极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集聚。一是持续深化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改革,优化各板块的差异化安排,促进市场资源向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领域集聚。二是推动债市“科技板”常态化、制度化建设,丰富科创债券产品体系、完善配套机制,提升科技企业融资可得性和便利性。三是择机推出再融资储架发行制度。
第二,持续完善“长钱长投”的政策体系。一是积极打造中长期资金入市环境。二是创新优化中长期资金考核机制,打通中长期资金入市的堵点和卡点。三是优化入市政策安排,提高各类中长期资金投资A股规模和比例。四是扎实推进公募基金改革。
第三,完善资本退出机制,让资金“敢投、愿投”。一是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畅通多元化退出渠道,降低退出成本和周期,激励“投早、投小、投硬科技”。二是拓宽企业境外上市渠道,强化香港作为连接内地与国际市场的枢纽功能。三是加大并购重组支持力度,落实并完善“并购六条”配套机制,破解估值、审核、支付等环节的难点,支持优质企业通过并购整合实现做优做强。
第四,强化投资端功能,助力居民财富实现保值增值。持续完善上市公司分红与回购机制,提升居民在资本市场中的获得感。进一步压实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现金分红及股票回购等方面的责任,形成稳健的投资回报预期。同时,加强投资者保护与教育,提高证券领域违法违规的成本,完善投资者赔偿和救济机制。
风险提示:1.政策落实不及预期风险; 2.政策理解不到位的风险。

正文
一、工作重点:持续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10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会议提出:“持续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延续“十五五”建议规划的部署,金融改革创新的重点领域仍在资本市场。新质生产力正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劲推动力和支撑力,需要加强资本市场改革,更好赋能新质生产力。此外,继“十五五”规划建议强调“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之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使用“持续深化”这一表述,是对2026年资本市场开展投融资改革重要性的再次深化。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更是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奋进之年。近年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关于资本市场议题的权重和重要性提升。2023年新质生产力概念提出以来,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能,科技创新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加。2021—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通稿未单独提及资本市场这一关键词,但2023年,在“支持科技”的部分,强调“鼓励发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作为支持科技创新的关键融资渠道加以阐述;2024年和2025年,资本市场相关任务部署在“支持科技”和“改革”两个部分均被明确提出,政策关注度显著提升。2026年持续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是资本市场工作的重中之重,更是资本市场赋能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

二、改革提速:2026 年资本市场工作四大重点方向
(一)改革逻辑延续,提高资本市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
提高资本市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积极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集聚。近年来资本市场“提高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改革逻辑一以贯之。
第一,持续深化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改革,优化各板块的差异化安排,促进市场资源向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领域集聚。此前发布的科创板“1+6”制度安排,将科创板第五套标准扩大适用范围至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领域,此举有助于匹配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后续更多包容性、适应性的制度安排有望推出。例如,发行与上市制度有望进一步放宽对科技创新类企业的短期盈利要求,与此同时强化对企业研发投入、核心专利、技术突破等创新属性的评价导向,推动更多掌握关键技术的“硬科技”企业登陆资本市场。
第二,推动债市“科技板”常态化、制度化建设,丰富科创债券产品体系、完善配套机制,提升科技企业融资可得性和便利性。一是支持企业和金融机构发行长期科创债,缓解期限错配问题。二是引入政策性担保与信用缓释工具,通过设立专项风险补偿基金、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凭证等方式降低债券违约风险。特别是对于信用评级较低的民营企业,多元增信工具为其创造更大的发债机会。三是通过完善债券市场信息披露、信用评级等配套制度,提高债券定价能力和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
第三,择机推出再融资储架发行制度。再融资储架发行制度是优化并购重组融资机制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有助于提升市场运行效率和企业融资灵活性。科技企业可根据自身研发节点、市场窗口灵活使用资金,降低交易成本,同时规避“等批文”导致技术迭代滞后或资金断档风险。
(二)完善“长钱长投”的政策体系,培育长期投资生态
一是积极打造对于中长期资金真正具备吸引力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加强入市、退市等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优化,形成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畅通机制,把握新股发行节奏,强化逆周期调节,不断改善市场投资环境。
二是创新优化中长期资金考核机制。聚焦保险、社保、理财等中长期资金供给主体,打通中长期资金入市的堵点和卡点,推动建立与中长期投资相匹配的决策流程、绩效考核,在投资绩效维度,可将财务回报的单一考核调整为对被投企业科技创新成果、可持续发展水平等指标的综合考核。督促相关主体将长周期考核理念落实到位,减少短期业绩波动对投资行为的干扰,推动形成与投资者利益绑定的激励约束机制。
三是优化入市政策安排,提高各类中长期资金投资A股规模和比例。部分中长期资金的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上限仍有提升空间,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度放宽投资范围,增加弹性空间,支持通过多元化配置获取长期溢价。
四是扎实推进公募基金改革。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推动指数化投资高质量发展,完善证券基金产品设计,加大长期配置工具供给。
(三)完善资本退出机制,让资金“敢投、愿投”
完善资本退出机制,拓展多元化退出路径,让创投资本敢于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畅通一级市场资本循环体系。一级市场的高效运转依赖于完善的退出机制,让更多资金“敢投、愿投”。
一是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畅通多元化退出渠道,降低退出成本和周期,激励“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可进一步完善私募股权创投基金非现金分配机制,促进“投资-退出-再投资”良性循环。加快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功能升级,强化与产权交易所、S基金市场的互联互通。
二是拓宽企业境外上市渠道,强化香港作为连接内地与国际市场的枢纽功能。当前,A股IPO监管趋严,美股对中概股强化审查。在此背景下,港股新增上市企业中内地企业占比持续提升。
三是加大并购重组支持力度,落实并完善“并购六条”配套机制,破解估值、审核、支付等环节的难点,支持优质企业通过并购整合实现做优做强。综合运用税收减免、财政贴息等政策工具,激励产业资本、龙头企业参与并购,通过典型案例示范带动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整合,为企业提供并购退出渠道。随着制度规则的不断完善和政策导向的持续强化,并购重组将在推动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头部企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四)强化投资端功能,助力居民财富实现保值增值
持续完善上市公司分红与回购机制,提升居民在资本市场中的获得感,助力居民财富的保值增值。当前,房地产投资属性弱化,利率呈现下行趋势。我国居民在金融资产配置上存在较大的增长空间,尤其是证券类金融资产,资本市场成为助力居民财富保值增值的关键力量。在此过程中,资本市场正逐步形成“双循环”机制:居民通过投资企业股票来对企业未来发展投票,被投资企业的成长壮大,又会通过资本市场将所创造的价值回报给投资者,进而增强居民消费意愿。对比本次924行情以来的情况,小单口径计算的个人投资者净买入额表现突出。
在此背景下,应进一步压实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现金分红及股票回购等方面的责任,形成稳健的投资回报预期。同时,加强投资者保护与教育,提高证券领域违法违规的成本,完善投资者赔偿和救济机制。


五、风险提示
1.政策落实不及预期风险。
2.政策理解不到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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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中国银河证券2025年12月11日发布的研究报告《【CGS-NDI热点洞察】2026年资本市场划重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解读》
首席经济学家:章俊 S0130523070003
分析师:吴京 S0130523080001






评级标准:
评级标准为报告发布日后的6到12个月行业指数(或公司股价)相对市场表现,其中:A股市场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新三板市场以三板成指(针对协议转让标的)或三板做市指数(针对做市转让标的)为基准,北交所市场以北证50指数为基准,香港市场以恒生指数为基准。
行业评级
推荐:相对基准指数涨幅10%以上。
中性:相对基准指数涨幅在-5%~10%之间。
回避:相对基准指数跌幅5%以上。
公司评级
推荐:相对基准指数涨幅20%以上。
谨慎推荐:相对基准指数涨幅在5%~20%之间。
中性:相对基准指数涨幅在-5%~5%之间。
回避:相对基准指数跌幅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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