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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S-NDI热点洞察】2026年高水平对外开放划重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解读

时间:2025年12月12日 00:22

(来源:中国银河证券新发展研究院)

复杂国际形势下展现积极扩大自主开放决心。会议指出,“我国经济发展中老问题、新挑战仍然不少,外部环境变化影响加深,国内供强需弱矛盾突出,重点领域风险隐患较多”,并首次阐述“更好统筹国内经济工作和国际经贸斗争”的新提法。 国内外深刻变局对我国2026年开放任务提出更高要求。

会议释放出2026年对外开放的六大新信号:

1.整体关键词:从“求稳”转向“多元”“共赢”。会议提出“推动多领域合作共赢”,与去年“稳外资、稳外贸”形成对比。明年在对外合作中,我国会兼顾发展和安全,降低对单一国家的依赖程度,并强调互利共赢。

2.制度型开放:服务领域与自贸试验区引领从“量变”到“质变”。从去年“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到今年“稳步推进”,体现了从建制度转向优制度,从试点突破走向系统集成的趋势。重点在服务领域,强调“有序”和“自主”。对自贸试验区的要求由“提质增效、扩大改革任务授权”升级为“优化布局范围”;对海南自贸港建设从“加快推进核心政策落地”转变为“扎实推进建设”。

3.贸易投资:“一体化”成为未来发展方向。本次工作会议新增“推进贸易投资一体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要求。顺应全球分工发展的趋势, 并强调企业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拓展发展空间并应对市场风险的过程。

4.服务贸易:“服务出口”成为鼓励支持的重要内容。相较于去年“鼓励发展服务贸易”的表述,本次明确提出“鼓励支持服务出口”,政策导向更聚焦。

5.出海护航:扩大海外综合服务体系空间范围。去年“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工作位于“一带一路”话题之下,而本次会议将其单独成条,彰显了我国对为企业出海的多元化态势提供配套服务的高度重视。

6.强化合作:“商签更多”协定以推动自主开放、制度型开放落地。本次会议新增“推动商签更多区域和双边贸易投资协定”要求,彰显新形势下以开放促发展、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践行经济全球化的重要决心。

2026年通过四大关键支点落地上述要求:

1.  以封关为节点强化海南自贸港建设,打造制度型开放新高地;

2.  推动内外贸政策同频、标准互认、资金畅通,促进一体化发展;

3.  提升我国服务业水平并合理降低开放限制,促进服务业开放与服务出口;

4. 积极推动CAFTA3.0落地和CPTPP、DEPA对接,打造区域合作标杆。

风险提示:1. 国内经济增长不及预期风险;2.国内政策落实不及预期风险;3. 国际局势演进超预期风险;4. 国外政策落实不及预期风险。

一、释放2026年对外开放六大新信号

会议指出,“我国经济发展中老问题、新挑战仍然不少,外部环境变化影响加深,国内供强需弱矛盾突出,重点领域风险隐患较多。”国内外深刻变局下,要求我国扩大高水平开放。

从我国经济来看,发展模式的转型调整,传统要素驱动的增长模式可持续性降低,新质生产力正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引擎,以数字经济、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等为代表的“三新经济”快速发展,其增加值规模及在GDP中的占比持续上升。但在短期内,新动能占比依然难以对冲旧动能下行趋势。从外部环境来看,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突破,为我国创造了发展机遇;与此同时,世界变乱交织、动荡加剧,地缘冲突易发多发,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威胁上升,国际经济贸易秩序遇到严峻挑战。当前全球化步伐放缓,全球经贸活动明显收缩。

与往年不同,本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对明年工作部署中首次阐述了“更好统筹国内经济工作和国际经贸斗争”的新提法。体现我国在当前复杂国际形势下,深刻意识到大国关系对国际形势的深远影响,且国际形势的变化对国内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对于明年的工作部署依然强调“坚持对外开放”,展现出积极扩大自主开放的决心,力图通过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促进国内改革与发展,并同步向世界传递中国坚持开放合作、互利共赢的信号。

(一)整体关键词:从“求稳”转向“多元”“共赢”

会议提出“推动多领域合作共赢”,与去年“稳外资、稳外贸”形成鲜明对比。当前,全球化进程放缓,全球经贸活动明显收缩。大国博弈、科技竞争加剧、地缘冲突等因素导致供应链断裂,进一步推动了“区域化”和“碎片化”趋势。与此同时,“全球南方”经济体成为全球经济增长与合作的关键力量。因此,面临传统市场份额的下降,“全球南方”国家已成为我们重要的经贸合作伙伴。以非洲国家为例,美国“对等关税”从预热到宣布后的一段时间,中国对非洲出口的累计增加金额已能弥补对美出口下降金额的50%以上。但是,中国部分出口领域仍对美国市场存在较高依赖,如杂项制成品、机械与运输设备等领域。在进口端同样存在集中风险,大多数类别的商品进口对美欧国家依赖程度很高。因此,从过去的“稳”字为主,到当前强调“多元共赢”新表述的转变,不仅是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策略调整,更反映了中国在对外合作中兼顾发展和安全的开放逻辑。

(二)制度型开放:服务领域与自贸试验区引领从“量变”到“质变”

整体来看,从去年的“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到今年的“稳步推进”,体现了我国制度型开放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未来将从建制度转向优制度,从试点突破走向系统集成,继续深化体制创新推动高水平开放的决心。

今年制度型开放的重点在服务领域,并强调“有序”和“自主”。服务领域的开放由去年的“稳步推进”变为“有序扩大服务领域的自主开放”。长期以来,受制于国内服务业发展基础较为薄弱、国际竞争力不足以及区域发展差异等因素,我国服务业的开放进程较货物贸易滞后。随着近年来国内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将在更深层次上、更加积极主动地推动服务业向国际市场开放,我国以货物主导的贸易模式将向商品与服务贸易并重的多元化发展模式过渡。

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是我国制度型开放的“试验田”,今年强调“优化布局”“扎实推进”。具体来看,会议对于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规划由去年的“提质增效、扩大改革任务授权”升级为“优化布局范围”,体现出推动更多高标准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升我国全球竞争力的决心。同时,伴随海南自贸港即将封关,海南自贸港将加快核心政策的落地,2026年强调“扎实推进建设”,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的新亮点和新门户。

(三)贸易投资:“一体化”成为未来发展方向

本次工作会议新增“推进贸易投资一体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要求。

贸易投资一体化顺应全球分工发展的趋势。随着国际分工的深入,贸易投资已渐渐突破界限向融合的方向发展,成为推动全球经济发展的整体。近年来,伴随企业出海步伐加快,从最初的产品出海、产能出海,逐步迈向供应链出海的新阶段,不仅加速了贸易投资一体化的发展进程,更实现了全球范围内的资源优化配置与经济效率提升。这一要求的落实不仅能破除贸易壁垒,还能助力我国从低附加值产业向高附加值产业升级,同时也能为全球化增长注入动力。

内外贸一体化则是强调企业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拓展发展空间并应对市场风险的过程。近年来,我国持续推进内外贸一体化改革,取得了一定进展。通过打造试点、优化政策支持、促进制度衔接等措施,已逐步走向系统化。然而,国内外市场的质量标准、检验检疫、环保要求等差异,以及在融资、税收优惠等方面的不同,依然存在较大挑战,导致企业在转型过程中面临较高的成本和较低的市场切换能力。未来,仍需解决国内外标准差异和体系割裂的问题。

(四)服务贸易:“服务出口”成为鼓励支持的重要内容

相较于去年“鼓励发展服务贸易”的表述,本次明确提出“鼓励支持服务出口”,政策导向更聚焦。当前,我国服务出口保持较快增长势头,高技术、高附加值服务出口竞争力持续提升,但整体仍呈现贸易逆差态势。从发展规模与增速来看,2014—2024年,我国服务出口总额从2191亿美元稳步增至4459亿美元,年均增长7.3%,增长韧性十足。从结构布局来看,数字交付服务中,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以及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已成为核心支柱;从贸易差额来看,服务贸易长期存在逆差,其中运输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和保险服务的逆差尤为突出,金融服务进出口规模尚待拓展,而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以及研发、专业和管理咨询、技术与贸易相关商业服务等领域则保持明显顺差,成为服务出口的增长亮点。未来,随着“鼓励支持服务出口”落地,有望进一步放大优势领域出口动能,推动服务贸易结构持续优化,为我国外贸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劲的动力。

(五)出海护航:扩大海外综合服务体系空间范围

去年“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工作位于“一带一路”话题之下,而本次会议将其单独成条,彰显了我国对为企业出海的多元化态势提供配套服务的高度重视。“十四五”期间,中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的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不仅要应对更严格的国家安全审查、ESG合规要求,还要直面数据安全与反垄断等多重监管挑战。例如,美国与欧盟持续收紧高科技领域的出口及并购审查,导致部分中国企业在跨境并购中遭遇审批延迟甚至退单的情况。对此,中央明确提出“完善境外投资分类分级监管体系,构建海外利益保护和风险预警防范机制”,为企业出海保驾护航。今年,商务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作为我国首个海外综合服务领域的顶层设计文件,其精准对接企业出海痛点难点,通过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生态,为企业实现从“走出去”向“走进去”“走上去”的跨越提供了坚实制度支撑。未来,随着海外综合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有望进一步引导产业链供应链合理有序布局,助力中国企业在全球市场中稳步提升竞争力与影响力。

(六)强化合作:“商签更多”协定以推动自主开放、制度型开放落地

本次会议新增“推动商签更多区域和双边贸易投资协定”要求,彰显新形势下以开放促发展、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践行经济全球化的重要决心。当前,我国已与30个国家和地区签署23个自由贸易协定、111个双边投资协定,其中包含92个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生效实施、与非洲国家达成相关框架协定,相关协定安排覆盖外贸总额约43%,均有效推动了各方合作共赢与协同繁荣。推动更多的区域和双边贸易投资协定的落地,这既利于我国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化全球产业链合作、提升全球价值链地位,也能为全球经贸秩序注入正能量。

二、2026年落地上述要求的四大关键支点

(一)以封关为节点强化海南自贸港建设,打造制度型开放新高地

‌海南自贸港将于2025年12月18日正式启动全岛封关运作‌,届时将实施以“‘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为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制度,将在金融开放及贸易投资开放两个层面持续提供制度型创新实践。本次会议指出明年要“扎实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十五五”规划建议对未来五年的部署中也专门强调“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系列重磅政策会议及文件接连明确了海南自贸港建设在中国高水平开放格局中的战略定位。

第一,基于EF账户体系,依托“境外—海南自贸账户—境内”的资金跨境通道,打造“境内关外”金融开放新口岸。其一,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聚焦优化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其二,以EF账户为核心的离岸账户体系为重点,扩展海南人民币离岸金融业务的种类与规模。其三,迈向双向开放深化期,扩展“跨二线”有限渗透的渠道与机制,形成与在岸金融市场的良性互动。

第二,基于企业所得税及境外收入免税等优惠政策基础,加快推动“企业出海-投资收益回流”、合格境外合伙人投资便利化等应用场景落地,打造辐射亚洲的跨境贸易投资枢纽。其一,扩大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投资便利,吸引境外资本赴琼展业,打造外资入境的门户枢纽。其二,利用税收政策优势引导国内企业在海南设立分支机构,并以此为支点推动出海及海外经营,形成“企业出海—收益回流”的资金流转闭环。其三,利用“零关税”、加工增值免关税、低企业所得税等政策优惠吸引境内外贸易主体来琼展业,扩大贸易、投资规模。

(二)推动内外贸政策同频、标准互认、资金畅通,促进一体化发展

会议强调明年要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因此,2026年要聚焦切实解决企业在内外贸切换中的低能力与高成本问题。具体来看,一是需要加强国内国际市场规则对接,纵深推进“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并推动国内外标准互认。二是要探索实现内外贸政策支持的同频共振,缩小内外贸企业所享政策的差距。三是完善国内信用支付结算体系,保障内贸企业资金稳定流转。四是培育内外贸一体化示范企业,鼓励引导其带动产业链上其他企业形成品牌打造、客户群建立、仓储物流完善、搭建供应链融资渠道等综合效应。五是建设内外贸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以数字化技术手段实现对相关国家政策、上下游企业、订单管理、物流、资金流等信息的全方位整合,并线上提供法律、保险、税务、海关等多维服务。六是持续开展“外贸优品中华行”活动。

(三)提升我国服务业水平并合理降低开放限制,促进服务业开放与服务出口

会议多次强调服务领域,因此强化我国服务业实力与合理降低出口限制将是明年的重点工作。一是强化服务领域制度型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服务业开放与服务贸易规则,适当缩减跨境服务贸易的负面清单,在教育、医疗、文化、电信、金融等领域扩大开放。二是加强本土生产性服务业实力,包括运输服务、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检验检测、高端设计等,适度降低上述服务领域出口限制,夯实上述服务领域出口的基础。二是加强我国旅行服务,缩小旅行服务贸易逆差。统筹结合自然生态、人文文化、科技应用等元素,提升我国旅游产品吸引力与附加值;同时,提高我国旅游品牌辨识度并强化国际宣传;此外,还应在签证、免税等政策维度发力。三是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推动国内服务业将更深层次地向国际市场开放。

(四)积极推动CAFTA3.0落地和CPTPP、DEPA对接,打造区域合作标杆

本次会议强调“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推动商签更多区域和双边贸易投资协定”。2025月10月最新完成签署的中国-东盟自贸区3.0(CAFTA3.0)是我国加强对外经贸合作的典型标志,未来双方推动落地实施将成为重要工作。同时,我国积极对接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高标准国际经贸协定相关事宜,释放出主动对接高标准,寻求高质量合作的信号。

第一,深化CAFTA3.0等已签订的区域贸易协定,释放区域经贸增长潜能。其一,加强绿色、数字等新兴领域的合作。中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产业具有较为成熟的生产技术与产业体系,东盟则具有镍矿等自然资源禀赋优势及快速增长的消费市场,未来可以基于CAFTA3.0新增的数字经济与绿色经济等新议题,推动双方经贸合作从传统产业向新兴产业过渡,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深化区域合作。其二,推动落实标准互认与贸易便利化措施,降低中企出海的制度壁垒。在行政效率方面,要进一步简化外商投资及中企对外投资的合规审批流程;在营商环境方面,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生产标准对接,以降低企业跨境投资的制度与经济成本。

第二,积极推动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高标准国际经贸协定。其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以满足相关协定的准入要求。在产权保护、产业补贴、环境标准、劳动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金融领域等方面持续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的对接升级和相通相融。其二,深化与中亚国家、金砖国家、上合组织及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数字贸易对话合作,贡献中国方案,扩展中国在数字领域的对外合作实践,营造有利的国际环境。

三、风险提示

1.国内经济增长不及预期风险;

2.国内政策落实不及预期风险;

3.国际局势演进超预期风险;

4.国外政策落实不及预期风险。

本文摘自:中国银河证券2025年12月12日发布的研究报告《【CGS-NDI热点洞察】2026年高水平对外开放划重点——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解读》

首席经济学家:章俊 S0130523070003

分析师:李沁蔓  S0130525100002、武赟杰 S0130525040001

研究助理:田冀霖、刘小逸 

评级标准:

评级标准为报告发布日后的6到12个月行业指数(或公司股价)相对市场表现,其中:A股市场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新三板市场以三板成指(针对协议转让标的)或三板做市指数(针对做市转让标的)为基准,北交所市场以北证50指数为基准,香港市场以恒生指数为基准。

行业评级

推荐:相对基准指数涨幅10%以上。

中性:相对基准指数涨幅在-5%~10%之间。

回避:相对基准指数跌幅5%以上。

公司评级

推荐:相对基准指数涨幅20%以上。

谨慎推荐:相对基准指数涨幅在5%~20%之间。

中性:相对基准指数涨幅在-5%~5%之间。

回避:相对基准指数跌幅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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