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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时间:2025年12月13日 04:43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2025-063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百大集团,股票代码:600865)价格于2025年12月11日、12月12日连续二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截至2025年12月12日收盘,公司股票静态市盈率为33.67,滚动市盈率为177.4,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数据,公司所属的证监会行业分类之零售业最新(截至2025年12月11日)静态市盈率为27.65,滚动市盈率为27.38,公司相关指标明显高于同行业水平。

● 公司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3,271.4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396.7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1.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223.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2.53%,具体业绩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5年12月11日、12月12日连续二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活动、经营秩序正常,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以及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函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3、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尚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也未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4、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1日期间,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1,39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于2025年12月11日、12月12日连续二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存在股价短期涨幅较大后续下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

2、公司股票市盈率较高的风险

截至2025年12月12日收盘,公司股票静态市盈率为33.67,滚动市盈率为177.4,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数据,公司所属的证监会行业分类之零售业最新(截至2025年12月11日)静态市盈率为27.65,滚动市盈率为27.38,公司相关指标明显高于同行业水平。

3、业绩下滑的风险

公司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3,271.4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396.7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1.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223.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2.53%,具体业绩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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