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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时间:2025年12月13日 03:40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参股公司港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融科技”)签订《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参考市场价格及预计的工作量,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预计公司向港融科技采购服务费用金额预计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元,以下同),港融科技向公司采购服务费用金额预计不超过2,800万元,定价原则上不高于同类业务市场价格,实际结算金额以双方实际签署的业务合同为准。

● 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参股公司深圳市钐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钐烽科技”)签订《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参考市场价格及预计的工作量,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公司向钐烽科技采购服务费用金额预计不超过3,000万元,钐烽科技向公司采购服务费用金额预计不超过1,400万元,定价原则上不高于同类业务市场价格,实际结算金额以双方实际签署的业务合同为准。

● 公司持有港融科技29.40%股份,公司董事长李结义先生为港融科技董事;公司持有钐烽科技29.1667%股权,公司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殷明先生为钐烽科技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以上交易属于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港融科技、钐烽科技就日常经营业务及技术服务等事项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如下:

(1)鉴于港融科技为证券基金行业金融监管和数据应用等领域的专业信息化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与港融科技在软件产品服务、软件服务人力资源外包、软件产品技术开发、软件产品销售、软件产品运维管理业务进行合作,公司拟与港融科技签订《业务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市场价格及预计的工作量,预计公司向港融科技采购服务费用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港融科技向公司采购服务费用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800万元,定价原则上不高于同类业务市场价格,实际结算金额以双方实际签署的业务合同为准。

(2)鉴于钐烽科技在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融资担保等行业领域为客户提供专业 IT 解决方案,公司与钐烽科技在软件产品服务、软件服务人力资源外包、软件技术开发、软件产品销售、软件产品运维管理业务进行合作,公司拟与钐烽科技签订《业务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市场价格及预计的工作量,预计公司向钐烽科技采购服务费用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钐烽科技向公司采购服务费用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400万元,定价原则上不高于同类业务市场价格,实际结算金额以双方实际签署的业务合同为准。

2、关联关系的说明

港融科技为公司联营企业,公司董事长李结义先生为港融科技的董事。除此之外,港融科技与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李结义、杜宣、赵剑及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无关联关系。

钐烽科技为公司联营企业,公司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殷明先生为钐烽科技董事。除此之外,钐烽科技与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李结义、杜宣、赵剑及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以上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港融科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港融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499622101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梁松光

注册资本:6,122.449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8月14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前湾一路399号前海嘉里商务中心T8办公楼501-504、505、506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信息系统的技术开发及相关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的租赁(不含融资租赁)。(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人力外包服务。

股权结构:

港融科技于2015年8月14日成立,主要业务为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等,为金融行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监管和数据应用信息技术解决方案。

港融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持有港融科技29.40%股权,公司董事长李结义先生是港融科技的董事。除此之外,港融科技与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李结义、杜宣、赵剑及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无关联关系。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4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钐烽科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钐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26536040D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岚

注册资本:4,8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2月10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一道006号TCL大厦B1201

经营范围:金融信息软件及配套设备的技术开发、销售;金融信息咨询,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数据库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楼宇自动化系统的技术开发。(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

钐烽科技是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私募基金、金融监管等领域的金融行业信息化服务供应商,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私募基金、地方金融监管平台、金控集团综合金融管理系统、风险管控系统、商业保理、供应链金融等创新金融领域的系统搭建和软件开发。

钐烽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持有钐烽科技29.1667%股权,公司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殷明是钐烽科技董事。除此之外,钐烽科技与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李结义、杜宣、赵剑及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与港融科技签订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甲 方: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 方:港融科技有限公司

1、业务合作模式:软件产品服务模式、软件服务人力资源外包模式、软件产品技术开发模式、软件产品销售模式、软件产品运维管理模式。

2、定价依据及支付方式

2.1软件产品服务模式定价依据:需求方根据服务方实际提供服务的工作量及基准价进行核算,根据预估的工作量,进行费用计算。

2.2软件服务人力资源外包模式定价依据:需求方根据服务方安排的服务人员类别及服务期限进行费用计算。

2.3软件产品技术开发模式定价依据:需求方根据服务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进行费用计算。

2.4软件产品销售模式定价依据:需求方根据服务方提供的设备及挂历系统功能清单进行费用计算。

2.5软件产品运维管理模式定价依据:需求方根据服务方提供的维护服务起始日期进行费用计算。

上述业务合作模式所涉及交易,参考市场价格及预计工作量,甲方向乙方采购服务费用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大写:陆仟万元整),乙方向甲方采购服务费用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800万元(大写:贰仟捌佰万元整),定价原则上不高于同类业务市场价格,实际结算金额以双方实际签署的业务合同为准。

3、服务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4、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协议,并严格执行各自的义务,若由于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须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5、合同生效及终止: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二)与钐烽科技签订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甲 方: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 方:深圳市钐烽科技有限公司

1、业务合作模式:软件产品服务模式、软件服务人力资源外包模式、软件产品技术开发模式、软件产品销售模式、软件产品运维管理模式。

2、定价依据及支付方式

2.1软件产品服务模式定价依据:需求方根据服务方实际提供服务的工作量及基准价进行核算,根据预估的工作量,进行费用计算。

2.2软件服务人力资源外包模式定价依据:需求方根据服务方安排的服务人员类别及服务期限进行费用计算。

2.3软件产品技术开发模式定价依据:需求方根据服务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进行费用计算。

2.4软件产品销售模式定价依据:需求方根据服务方提供的设备及挂历系统功能清单进行费用计算。

2.5软件产品运维管理模式定价依据:需求方根据服务方提供的维护服务起始日期进行费用计算。

上述业务合作模式所涉及交易,参考市场价格及预计工作量,甲方向乙方采购服务费用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乙方向甲方采购服务费用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400万元(大写:壹仟肆佰万元整),定价原则上不高于同类业务市场价格,实际结算金额以双方实际签署的业务合同为准。

3、服务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4、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协议,并严格执行各自的义务,若由于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须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5、合同生效及终止: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港融科技、钐烽科技签订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照同类合同类比评估后确定价格,定价原则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港融科技是公司的联营企业,是证券基金行业金融监管和数据应用等领域的专业信息化解决方案提供商,具备丰富的信息系统整合经验和成熟的技术开发平台。公司与港融科技在软件产品服务、软件服务人力资源外包、软件产品技术开发、软件产品销售、软件产品运维管理业务进行合作。

钐烽科技是公司的联营企业,钐烽科技主要从事开发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私募监管相关软件产品,具备丰富的信息系统整合经验和成熟的技术开发平台。公司与钐烽科技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经营及发展的正常所需,公司与钐烽科技可以利用各自在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共同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提升核心竞争力。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符合正常商业条款及公平、互利原则;该等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本次会议审核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港融科技、钐烽科技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必须,符合正常商业条款及公平、互利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并经双方平等确定,本次交易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关联董事李结义先生回避表决,其他5位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决策权范围之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金证股份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2、《金证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4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认购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合作投资基本概述情况

(一)认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情况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证股份”)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认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10,000万元认购世纪弘金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同时,基金将确保未来拟投资债券标的所对应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与公司、公司前四大股东及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2日、2022年12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证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认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7)及《金证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认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2-110)。

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认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金额的议案》,截至目前,公司共认购5,000万元世纪弘金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根据证券市场变化情况、基金产品的投资情况以及公司资金管理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持有世纪弘金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并将原计划认购世纪弘金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金额,由10,000万元调整为5,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证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认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2025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持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份额的议案》。根据证券市场变化情况和基金产品的投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持有世纪弘金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证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认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2023年4月3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深圳市世纪盈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送的《关于世纪弘金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完成第一期投资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4月3日,世纪弘金2号已完成第一期投资,投资金额为4,730万元,投资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证券名称: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

证券简称:23希望E1

证券代码:11720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证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认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二、本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进展情况

2025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赎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份额的议案》,截至目前,公司共认购5,000万元世纪弘金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根据当前证券市场情况和基金产品的投资情况,为优化公司资金配置,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在私募基金投资标的完成兑付后,赎回世纪弘金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三、截至目前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总体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经过充分沟通,以通讯表决方式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细则》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和有序开展各项工作,董事会同意补选李结义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上述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因部分银行综合授信到期,公司重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金额合计89,500万元,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期限不超过壹年的综合授信额度(实际币种、金额、期限、用途以银行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担保方式为信用。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期限不超过壹年的综合授信额度(实际币种、金额、期限、用途以银行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担保方式为信用。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整(含)、额度期限不超过壹年的综合授信额度(实际币种、金额、期限、用途以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担保方式为信用。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期限不超过壹年的综合授信额度(实际币种、金额、期限、用途以银行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担保方式为信用。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9,500万元(含)、期限不超过壹年的综合授信额度(实际币种、金额、期限、用途以银行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担保方式为信用。

三、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会议以5票同意,1票回避,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李结义先生回避表决。

五、会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赎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份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认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六、会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5)。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5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3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3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五道金证科技大楼9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30日

至2025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12月13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于2025年12月26日(上午9一11时,下午15一17时)向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以收信邮戳为准)。

2、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3、个人股东请提供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需提供股东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五道金证科技大楼9楼会议室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陈志生

联系电话:0755-86393989 传真:0755-86393986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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