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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时间:2025年12月13日 04:24

证券简称:苏豪弘业 证券代码:600128 编号:临2025-067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弘业”或“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同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股东会、董事会及总经理的职权范围进行调整。此外,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注册资本相应增加。

基于上述各项调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具体修订如下: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修改《公司章程》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128 证券简称:苏豪弘业 公告编号:临2025-066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2月11日在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马宏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5-067)

二、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关于修改部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1.修改《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修改《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修改《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修改《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修改《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修改《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7.修改《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的《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蒋海英、罗凌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8)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事项清单〉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参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临2025-069)。

特此公告。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128 证券简称:苏豪弘业 编号:临2025-068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存在公司依赖该类关联交易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规范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合理预计,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蒋海英女士、罗凌女士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公司向关联方输送利益、转移资源和义务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存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依赖该类关联交易的情形。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1..以上关联人含公司控股股东苏豪控股集团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因公司关联人众多且多数金额较小,公司将与单一法人主体发生交易金额达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披露标准(交易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的,单独列示关联人信息及交易金额,其他法人主体以同一控制为口径合并列示,全部为苏豪控股集团内关联公司。

2.2025年数据未经审计,实际发生额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金额为准。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1.以上关联人含苏豪控股集团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因公司关联人众多且多数金额较小,公司将预计与单一法人主体发生交易金额达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披露标准(交易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的,单独列示关联人信息及预计交易金额,其他法人主体以同一控制为口径合并列示,全部为苏豪控股集团内关联公司。

2.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中,相同类别的交易可在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人之间调剂使用。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主要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1347771223

成立日期:1994-04-29

注册地址:南京市软件大道48号

法定代表人:周勇

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金融、实业投资,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国贸贸易;房屋租赁;茧丝绸、纺织服装的生产、研发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944.75亿元,所有者权益310.59亿元,2024年1-12月营业总收入1,301.18亿元,净利润11.91亿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144.71亿元,所有者权益355.94亿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987.15亿元,净利润9.94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苏豪控股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法人为苏豪控股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苏豪控股集团及其关联方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及销售均参考市场价格,按照与非关联人同等交易价格定价;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及接受劳务价格参考相同规模项目的利润水平确定;公司向关联方出租房产的价格以房租评估值为作价依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存在公司依赖该类关联交易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128 证券简称:苏豪弘业 公告编号:临2025-069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9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9日

至2025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议案3、4、5、6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除前述文件外,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请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二)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3日一12月2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一12:00,下午1:30一5:0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168室。

六、其他事项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和代理人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25-52262530、025-52278488

传真:025-52278488

邮箱:hyzqb@artall.com

联系人:曹橙、钱宇豪

特此公告。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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